劉竹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劉竹梅,女,漢族,1962年12月出生,山東招遠人,中共黨員,1983年8月吉林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1992年1月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1983年後歷任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
1990年至1991年為日本京都大學訪問學者。
2005年至2007年掛職任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6年12月起歷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研究室巡視員、副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分黨組副書記、副庭長。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免去劉竹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副庭長職務。
2021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命劉竹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2018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