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歲應制

守歲應制

【作者姓名】沈�期 殿上燈人爭烈火,宮中�子亂驅妖。宜將歲酒調神葯,聖祚千春萬國朝。

作品賞析


本詩描寫主人翁在過年守歲時產生的感想。

作品註解


1、渭[wèi]〔~河〕水名,源出中國甘肅省,流入陝西省,會涇水黃河
2、�子(zhèn zǐ ),又叫�僮,即男巫,為進行祭祀活動的一類執行人員。
3、祚[zuò]1.福,賜福:天~。福~。2.皇位:~命(賜予皇位)。3.年:“初歲元~。吉日惟良”。

作者簡介


沈佺期(約656 — 約715),字雲卿,相州內黃(今安陽市內黃縣)人,祖籍吳興(今浙江湖州)。唐代詩人。與宋之問齊名,稱“沈宋”。
善屬文,尤長七言之作。擢進士第。長安中,累遷通事舍人,預修《三教珠英》,轉考功郎給事中。坐交張易之,流驩州。稍遷台州錄事參軍。神龍中,召見,拜起居郎修文館直學士,歷中書舍人,太子少詹事。開元初卒。
建安后,訖江左,詩律屢變,至沈約庾信,以音韻相婉附,屬對精密,及沈佺期與宋之問,尤加靡麗。回忌聲病,約句准篇,如錦繡成文,學者宗之,號為“沈宋”。語曰:蘇李居前,沈宋比肩。有集十卷,今編詩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