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校欲行周禮於後世,其說頗為迂闊。所著《六書精蘊》,欲以古篆改小篆。
《庄渠遺書》·十二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明
魏校撰。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而所列古篆,又多杜撰,尤為紕繆。然校見聞較博,學術亦醇。故是集文律謹嚴,不失雅正。考據亦具有根柢,無忝於儒者之言。其御札《問經義》諸條,亦多精確。惟《郊祀論》一篇,謂見於經者獨有南郊無北郊,而以社當地祇之祭。不知
大司樂方丘之文與
圜丘相對,圜丘為郊天,
方丘為祭地可知。未聞
祭社於澤中之方丘,且於夏日之至也。又《
祭法》瘞埋於泰折,祭地也,與
燔柴於泰壇
祭天之文相對,皆北郊祭地之顯證。校乃引《
周禮》陰祀用黝牲,駁《祭法》祭地用
騂犢為附會。不知《周禮》、《
禮記》不能強合,先儒辨之甚明,無庸橫相牽合,自生糾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