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評傳
金庸主編史書
金庸寫中國歷史傳統格局中的人才悲劇,不止於《碧血劍》一書。為了彌補《碧血劍》小說中的袁崇煥形象不夠充實的遺憾,作者專門寫了一篇《袁崇煥評傳》附於《碧血劍》之後。
金庸寫的第一篇歷史人物評傳
金庸到底是新文化熏陶下成長的,一離開武打書的語言套路,寫白話文《袁崇煥評傳》,就是一股新文化的氣息了,頗有文化底蘊,更見雄辯之勢。
不像《碧血劍》那般情節
《袁崇煥評傳》寫得氣勢壯人,不像《碧血劍》那般情節窩囊又沒有巧妙的鋪張,對人物的性格、心理揣摩得恰倒好處,如分析明神宗因母親是個小農的女兒,所以才天性這般斂財、嗜財、吝財。評傳又不像《鹿鼎記》那般以虛構和想像取勝。
以史實為據,不憑空臆測
《袁崇煥評傳》中,金庸將袁崇煥的品性表現得淋漓盡致,卻又一切以史實為據,不憑空臆測,具有很強的可讀性。
袁崇煥(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字元素,號自如(或,又字自如注1),廣西梧州府藤縣白馬圩人,祖籍廣東東莞。明朝萬曆四十七年中進士,任福建邵武知縣。 1622年(天啟二年),任兵部職方司主事。同年出關考察關外,還京后自請守衛遼東。築古寧遠城今遼寧興城衛戍。
東莞袁崇煥塑像
熹宗崩,思宗即位,魏忠賢見誅。朝臣紛請召袁崇煥還朝。1628年(崇禎元年)任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七月,思宗召見崇煥。崇煥慷慨陳詞,計劃以五年復遼,並疏陳方略。皇帝大喜,賜崇煥尚方寶劍,在復遼前提下,可以便宜行事。
1629年(崇禎二年)崇煥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認為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主張“先從東江做起”。后袁崇煥當眾宣布毛文龍十二大罪狀,以尚方寶劍斬文龍於皮島。據《明季北略》記載:“遼民苦虐於北,時欲竄歸中朝,歸路甚艱,百計疾走,數日方抵關,文龍必掩殺之,以充虜報功,是其大惡。又驕恣,所上事多浮舉,索餉又過多,朝論多疑而厭之,以方握重兵,又居海島中,莫能難也。崇煥初斬文龍,上甚喜,嘉諭倍至。”
1629年(崇禎二年),袁崇煥擊退皇太極的渡河進攻,並向崇禎皇帝上疏說:“臣守寧遠,寇被臣創,決不敢侵犯臣界。只有遵化一路守戍單弱,宜於彼處設一團練總兵”。但沒有得到崇禎皇帝的足夠重視。當年十月,皇太極果然率兵繞境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兵臨北京城下,北京戒嚴。袁崇煥聞訊率部急行前往北京,在廣渠門外大敗后金軍。
對反間計,《明史》袁崇煥傳記載,皇太極施用反間計:“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
《明季北略》則記載:“都中又喧言崇煥導虜入犯,上甚切齒。先是,虜出獵,擄我多人。中有二璫,上命偵崇煥者,亦被擄。虜視之,知為璫也,乃設一記,佯為袁遺書約犯邊,答云:“知道了,多謝袁爺。”又佯驚云:“乃為璫聞,縛璫亟斬之!”又故遺一奴私放璫歸。璫歸,上其事。上再召崇煥入,即下詔獄。”
不過閻崇年等一些學者傾向於認為明思宗殺袁崇煥是因為朝廷內閹黨餘孽的誣陷,皇太極的反間計只是袁崇煥落獄之因。
1630年(崇禎三年),袁崇煥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市米盜資”等十大罪狀的罪名“磔”死,當時北京百姓都相信袁通敵,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石匱書》)。崇煥死後,佘氏義僕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史載“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明史·列傳一百四十七·袁崇煥》)
據錢海岳所寫的《南明史》認為,南明政府曾給袁崇煥平反,謚袁崇煥“襄愍”。乾隆49年(1772年),乾隆帝也下詔說:“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
金庸
本名查良鏞,浙江海寧人,金庸1924年生,曾任報社記者、編譯、編輯,電影公司編劇、導演等。1959年在香港創辦明報機構,出版報紙、雜誌及書籍,1993年退休。先後撰寫武俠小說15部,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