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

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

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成立對日索賠將開始國內訴訟。籌備了十幾年的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在北京掛牌,中國民間的對日索賠將開始在聯合會的協調引導下規範運作,對日索賠的國內訴訟也將開始進入程序。政府賠償和民間索賠是兩個概念應當允許中國民間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賠。經過十六年的努力,花岡勞工訴訟案、山西“慰安婦”訴訟案、平頂山屠殺倖存者訴訟案等25起民間索賠訴訟陸續在日本提起,還沒有一起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勝訴。

聯合會簡介


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
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
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會長、“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第一人”童增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在當前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對日索賠陷入困境的狀況下,尋求國內社會各界對二戰受害倖存者的關愛與援助,讓這些戰爭倖存者安享晚年已成當務之急。
2012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以“中國人個人賠償請求權已被放棄”為由對“西松組(現西村建設公司)中國勞工訴訟案”和“中國山西慰安婦侯巧蓮(已故)和郭喜翠訴訟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中國原告要求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當天,日本高院又對4件中國勞工和“慰安婦”索賠案作出不受理的決定。

民間法律援助


鑒於在日本提起訴訟索賠屢屢受挫,聯合會今後將推動受害者在國內提起訴訟。已有5家律師事務所和聯合會簽訂了協議,成為對日索賠國內訴訟的法律援助單位,他們將首批代表田春生、張瑞和等二戰勞工在國內提起訴訟。
25起訴訟中有4起屬於部分勝利,有的是法院認定了侵略事實,但認為訴訟時效已過;有的是侵略事實和訴訟時效都予以認定,但被上級法院無理由駁回;還有一種情況是調解結案的。
分析了國內訴訟的可行性。他說,不論是從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還是戰爭法、賠償法看,中國民間對日索賠提起國內訴訟都是符合法理的,法院應該受理。
對日索賠的勞工案件將主要起訴在中國境內有分支機構的日本企業。據統計,有多家日本企業包括鹿島建設、三菱材料、住友金屬等曾經強擄中國勞工,而日本侵華期間受害的中國勞工共有四萬多名。此外,慰安婦案件、遺棄化學毒劑泄漏等案件如何進入國內訴訟程序,律師團正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