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召南

齊召南

齊召南(1703年-1768年),字次風,號瓊台,晚號息園。浙江天台人。清代地理學家。

幼有神童之稱,精於輿地之學,又善書法。雍正七年(1729年),己酉科鄉試中副車,雍正十一年(1733年),舉博學鴻詞,以副榜貢生被薦。乾隆元年(1736年),召試於保和殿,欽定二等第八名,為翰林院庶吉士,授檢討。次年參修《大清一統志》。乾隆六年(1741年),撰《外藩書》。乾隆十二年(1747年),充《續文獻通考》副總裁。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完成最重要的作品《水道提綱》28卷。另著有《寶綸堂集古錄》、《寶綸堂文鈔詩鈔》、《齊太史移居集》、《瓊台集》、《歷代帝王年表》、《後漢公卿表》等。

人物生平


齊召南(1703—1768),字次風,號瓊台,晚號息園,浙江天台人,清朝官吏。齊氏的史學著作很多,大略有《史記功臣侯年表考證》5卷、《漢書考證》120卷、《歷代帝王年表》13卷、《水道提綱》28卷、《溫州府志》36卷、《天台山志要》12卷及《外藩書》若干卷。時人譽其“於學無不博,自天文律歷,以至山川疆域,險阻要隘,瞭若指掌”(《台州府志》卷一0三 《齊召南傳》引墓表語)。

從政經歷


幼而穎敏,鄉里稱神童。
齊召南塑像
齊召南塑像
雍正十一 年,命舉博學鴻詞,召南以副榜貢生被薦。
乾隆元年,廷試二等,改庶吉士,散館授檢討。
八年,御試翰詹各官,擢中允,遷侍讀。
九年,以父喪去官。時方校刻經史,召南分撰禮記、漢書考證,命即家撰進。服除,起原官。
十二年,遷侍讀學士。
十三年,複試翰詹各官,以召南列首,擢內閣學士,命上書房行走。遷禮部侍郎。上於寧古塔得古鏡,問召南,召南辨其款識,具陳原委。上顧左右曰:“是不愧博學鴻詞矣!”上西苑射,發十九矢皆中的,顧尚書蔣溥及召南曰:“不可無詩!”召南進詩,上和以賜。
十四年夏,召南散直墮馬,觸大石,顱幾裂。上聞,遣蒙古醫就視,賜以葯。語皇子宏適:“汝師傅病如何?當頻使存問!”幸木蘭,使賜鹿脯十五束。及冬,入謝,上慰勞,召南因乞歸,固請乃許。及行,賜紗、葛各二端。上南巡,屢迎駕,輒問病狀,出御制詩命和。上嘗詢天台、雁宕兩山景物,召南對未嘗遊覽。上問:“名勝在鄉裡間,何以不往?”召南對:“山峻溪深,臣有老母,怵古人登高臨深之誡,是以未敢往。”上深嘉之。既而,以族人周華為書訕上,逮詣京師,吏議坐隱匿,當流,籍其家,上命奪職放歸,還其產十三四。召南歸,遂卒。

水道提綱


召南易直子諒,文辭渰雅。著《水道提綱》,具詳源委脈絡。
水道提綱
水道提綱
清乾隆二十 六年(1761年),齊召南完成有“清代水經”之稱的《水道提綱》著作,共28卷。包括全部國土,海,盛京諸水,京畿諸水,運河及山東諸水,黃河及青海、甘肅不入河諸水,入河巨川,淮河及入淮巨川,南運河,長江,入江巨川,江南運河及太湖入海港浦,浙江、浙東入海諸水,閩江及西南至廣東潮州府水,粵江(珠江流域)及西南至合浦入海諸水,雲南諸水,西藏諸水,漠北阿爾泰山以南諸水,黑龍江,入黑龍江巨川,海自黑龍江口以南諸水及朝鮮國諸水,塞北各蒙古諸水,西域諸水。系統、正確地記述了18世紀中葉中國範圍內水道的源流分合。《水道提綱》中,從東北的鄂霍次克海往南,渤海、東海直到南海,沿岸的城鎮、關隘、河流入海口、島嶼等都有敘述,第一次把中國18世紀的海岸線清晰地勾畫了出來。
古時有關水道的著 作,唯有《水經》,晉之郭璞所注不傳於世,所傳者唯有酈道元注本,因酈為北魏人,故所注詳於北而略於南,降至明清,水道多已變遷,雖黃宗羲著過《今水經》,但僅一卷,太是簡略,是故召南入 翰林預修《大清一統志》時,利用便利條件,擠時抽暇,朝耘暮耕,終成是書。《四庫提要》稱:“是編首以海,次為盛京至京東諸水,次為直沽所匯諸水,次為北運河,次為河及入 河諸水,次為淮及入淮諸水,次為江及入江諸水,次為江南運河及太湖入海港浦,次為東北 海、朝鮮諸水,次塞北漠南諸水,而終以西域諸水。大抵通津所注,往往袤延數千里,不可 限以疆域,召南所敘,不以郡邑為分,惟以巨川為綱,而所以會眾流為目,故曰提綱。其源 流分合,方隅曲折,則統以今日水道為主,不屑屑附會於古義,而沿革同異,亦即互見於其 間。”又云:“故所敘錄,頗為詳核,與《水經注》之模山范水,其命意固殊矣。然非召南生逢聖代,當敷天砥屬之時,亦不能於數萬裡外聞古人之所未聞,言之如指掌也。”後面一段話雖系四庫館臣對乾隆的歌功頌德之詞,但召南得當時之利,卻是實情。

其他著作


歷代帝王年表,舉諸史綱要:并行於世。
召南工書法。嘗臨蘭亭帖,即序中去其復字,仿千文體成三言詩十七章。客有以閣帖三百字求跋者,即因其字集成五律十二首,其敏捷如此。著有《漢書考證》。《書林紀事、清代碑傳文通檢》

個人列傳


齊召南像
齊召南像
幼有神童之目。十六補諸生,二十二,選拔貢成均。雍正七年,己酉科鄉試中副車。十一年,詔複詞科之制,總督學使以博學鴻詞薦。乾隆元年,召試於保和殿,欽定二等第八名,改翰林院庶吉士,充《大清一統志》纂修官,授檢討。四年,充武英殿校勘經史官,又充明鑒綱目館纂修官。累遷右春訪右中允,日講起居注官,侍讀學士,充《大清會典》,《續文獻通考》纂修官,主順天鄉試,充會試同考官,擢內閣學士,禮部侍郎。旋充續文獻通考館副總裁,特旨勘定通禮。十四年四月,充冊封婉嬪副使。二十九日,自圓明園直上書房,歸澄懷園,甫及門,馬驚墮,觸大石,負重傷幾殆,上為動容,賜葯,遣中官就寓探問,傳蒙古醫療治。既乞歸,高宗南巡,數召對,賞賚頻多。主敷文書院,上幸書院,制詩索和。三十二年,因族子周華黨呂留良遣戍歸,刻其書呈於巡撫熊學鵬,並列召南十罪。學鵬上其書於朝。讞定,磔周華,其近族弟侄子孫論大辟者凡十人,召南逮至京,法司當召南徇隱之罪,而盡籍其產,后予革取,還其產之十三,旋卒。年六十六。先生所著述,其在史局,則《一統志》中河南、山東、江蘇、安徽、福建、雲南,其所編輯。其外藩屬國向無底本,召南創稿新撰也。《明史綱目前紀》二卷,神、光、惠三朝,召南所輯也。其分撰經史考證,經則《尚書》、《禮記》、《春秋》三傳,史則《史記功臣侯表》五卷,《漢書》百卷,《後漢書?郡國志》五卷。《隋書·律歷夭文》三卷,《舊唐書?律歷天文》二卷。嘗言:“酈氏之注《水經》,明於西北,而暗於東南,且域外之水道未詳。”因撰《水道提綱》三十卷,大而河海,小而溪澗,溯源窮委,一覽可悉。又有《史漢功臣侯第考》一卷,《歷代帝王表》十三卷,《後漢公卿表》一卷,《宋史目錄》等,皆藏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