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生

概念

貢生,拼音為gòng shēng。科舉時代,挑選府、州、縣生員(秀才)中成績或資格優異者,升入京師的國子監讀書,稱為貢生。意謂以人才貢獻給皇帝。明代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納貢;清代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清代貢生,別稱“明經”。

含義


貢士不同於貢生,舉人經會試而被錄取者稱貢士,第一名為“會元”。貢士經過殿試錄取者為進士,第一名為“狀元”。也就是說,貢士比舉人高一級,比貢生差不多高兩級。
貢生相當於舉人副榜。

種類


恩貢,凡遇皇室或國家慶典如皇帝登基,據府、州、縣學歲貢常例,除歲貢外,加選一次作為恩貢。清特許“先賢”後裔入監者,亦稱恩貢,比如,朝廷每年都會給孔氏後裔一定的貢生名額,以示尊孔崇儒。
歲貢,每一年或兩三年由地方選送年資長久的廩生入國子監讀書的,稱為歲貢,由於大都挨次升貢,故有“挨貢”的俗語。
優貢,每三年各省學政三年任期滿時,就本省生員擇優報送國子監的,稱為優貢。每省不過數名,亦無錄用條例。同治中規定,優貢經廷試后可按知縣、教職分別任用。
拔貢,每十二年各省學政考選本省生員擇優報送中央參加朝考合格的,稱為拔貢;初每六年選拔一次,清高宗乾隆七年(1742年)改為每十二年一次。名額是每個府學二名,州、縣學各一名。
副貢,鄉試也就是秀才考舉人的考試中,沒有考中舉人,但成績尚可,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國子監的貢生。始於元朝至正八年(1348年)。明朝非常制,永樂中會試曾設副榜,嘉靖中設鄉試副榜,准作貢生。清朝定製為各省學政在鄉試錄取名單外增列的優秀落榜名單,入國子監讀書肄業,稱為“副榜貢生”。
例貢是指捐款於官家“援例捐納”取得貢生資格,分 附貢、增貢、廩貢等。
參考資料
• 《大清會典事例》禮部.貢舉
•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六十六,六十七.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