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委組織部
汕頭市綜合職能部門
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是中共汕頭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有關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市委有關組織工作的政策法規、決定和指示,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基層以及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研究和提出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三)考察各區縣和市直各部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審核辦理市委協助省委管理的幹部以及市管幹部的職務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的呈報、審批工作;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負責各區縣和市直機關科級幹部的備案審查和宏觀管理工作;受市委委託管理部分科級幹部;負責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承辦相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事宜。
(四)制訂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措施;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後備幹部工作。
(五)宏觀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和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檢查、督促組織和幹部工作,向市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承擔市委管理和雙重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監督;指導、檢查、監督各級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選拔任用幹部工作。
(七)制訂幹部教育工作的規劃、措施,組織市管幹部和一定層次幹部的培訓,協調、指導、檢查各區縣和市直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八)宏觀指導、協調知識分子工作;檢查、督促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選拔、管理市管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組織、協調、實施區縣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實績考核工作。
(九)宏觀管理退(離)休幹部工作;檢查、督促、協調退(離)休幹部工作政策的落實。
(十)承辦市委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汕頭市委組織部設11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主管本部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文書檔案、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文件審核、信訪、督辦檢查和文印、通信收發等工作;負責本部的自身建設和退(離)休人員管理以及財務審計、工資福利、計劃生育、安全保衛、車輛、產業管理、接待等工作。
調查研究室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研究黨的組織建設和幹部工作有關方針、政策,調查了解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和黨員隊伍建設情況並提出建議措施,為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起草部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完成省委組織部交辦的調研任務;向省委組織部報送組織工作經驗材料和信息;協調、指導區縣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主辦部刊《汕頭組工通訊》;負責組織工作的宣傳報道;編纂中共汕頭市委組織史。
組織一科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和提出全市黨的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負責市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有關事項,了解掌握市管以及基層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思想政治建設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研究和指導全市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機關、國有企業、市屬大中專院校等事業單位及其他各類組織的黨建工作;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協調、規劃、檢查、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研究和指導全市黨費管理工作,並負責市管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承辦我市出席全省黨代表大會的代表選舉和市黨代表大會的有關組織選舉工作,指導區縣和基層黨組織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並做好換屆選舉工作;接轉組織關係。
組織二科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指導鎮黨委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指導鎮、村幹部的培訓與經常性的黨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導鎮、村黨員的組織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綜合指導鎮、村兩級領導班子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研究和指導開展以創建“五個好”村黨組織、“五個好”鎮黨委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縣為主要內容的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指導鎮實行政務公開,村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導解決農村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和指導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幹部一科(信息科與幹部一科合署)
主要職責:負責辦理市委協助省委管理的幹部和部分市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及工資、獎勵、待遇、退(離)休的呈報、審批手續以及有關須向省委組織部備案等工作;負責考察市委工作部門、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門、市人大、市政協、市紀委機關、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和人民團體以及部分市直事業單位的市管領導班子、市管幹部和上述單位負責幹部人事工作的科室正職幹部;考察市委管理的區縣領導班子、市管幹部和區縣委組織部正副部長、公安局(分局)長;對市管領導班子的換屆、調整配備和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離)休等提出建議;承擔市級領導班子換屆有關工作,指導區縣領導班子的換屆工作;承辦省管幹部和部分市管幹部出國(境)和因公派駐境外人員的審查報批和備案工作;負責省管幹部年度考核的實施、審核上報和處級幹部年度考核的審核工作;負責分工範圍內科級幹部的備案審核和宏觀管理;協調和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和政策性安置事宜;負責黨委、人大、政協、群眾團體和民主黨派等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縣處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措施,提出宏觀指導的建議;了解掌握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情況,提出並組織實施各項改革措施;承辦幹部有關問題的組織調查。
信息科負責市管幹部及後備幹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指導部內和區縣組織部門辦公自動化的開發及應用工作;管理市管幹部及相關幹部檔案,宏觀指導全市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幹部統計工作並進行宏觀指導;承擔全市黨內狀況統計工作。
幹部二科
主要職責:負責辦理部分市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及工資、獎勵、待遇、退(離)休的呈報、審批手續工作;考察市政府工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及保稅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市管領導班子和市管幹部,對領導班子的調整和市管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和退(離)休等問題提出建議,考察上述單位負責幹部人事工作的科長(主任);了解掌握部分市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思想政治建設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負責全市後備幹部(包括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隊伍規劃和選拔培養工作,承擔市及上級下派掛職幹部工作;負責分工範圍內的處級幹部年度考核的審核、科級幹部的備案審核和宏觀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承辦部分市管幹部出國(境)和因公派駐境外工作人員的政審報批工作;綜合協調有關省部屬單位的領導班子管理工作。
幹部三科
主要職責:負責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規劃;協調、指導、檢查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選調本市參加中央黨校、省委黨校及省有關部門舉辦的幹部培訓班學員,推薦參加省組織的高層次管理人才出國進修人選;組織市管幹部及其後備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的培訓;參與研究幹部培訓主體班次的教學內容;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全市知識分子工作,檢查、督促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參與制定知識分子工作法規;負責市管優秀拔尖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委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區縣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實績考核工作。
幹部監督科
主要職責:負責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全市組織部門的幹部監督工作;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風的建議;承擔市管及雙重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督促和綜合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黨政“一把手”年度總結報告制度工作;對各級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檢查監督;定期召開幹部監督信息聯繫會議並及時將有關情況綜合分析上報;對《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範》和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受理人民群眾來訪來信和舉報,督辦和直接辦理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辦理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審理市管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電教科
主要職責:負責規劃和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全市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承擔全市黨員電教網路建設和省委組織部下達的黨員電教片製作任務,圍繞市委中心工作組織製作黨員電教片;擬訂電教片播放計劃並抓好落實,組織黨員電教片的引進、交流、複製和發行工作;組織黨員收看黨員電化教育教材,收集黨員觀看電教片的有關情況並及時彙報;指導黨員電化教育播放隊伍建設。
公選(競崗)辦
主要職責:研究擬定我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和競爭上崗工作的有關規定;指導區縣和市直單位做好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和競爭上崗工作;根據市管幹部缺位情況,定期提出市管幹部公開選拔工作方案;承擔市管幹部公開選拔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協調有關單位為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工作提供命題方面的服務。
人才工作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才工作情況綜合調查研究和指導人事工作理論研究,提出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參與制定知識分子工作法規;協調統籌有關部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對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有關人才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區縣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實績考核工作;協調開展專項重點人才工作;協調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負責直接聯繫一批優秀企業家和各類高級專家,負責市管優秀拔尖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承擔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實施市委知識分子工作聯繫會議制度;協調人才開發的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