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公憲
唐公憲
梭溪鄉庄后村人。民國6年(1917),考入浙江第一師範。9年.被選為杭州學生聯合會評議部評議員。先後又任省黨務人員養成所所長、省教育廳主任秘書。4月11日,唐在杭州被捕,判刑12年,關押杭州陸軍監獄。23年,轉送反省院。26年7月,國典第二次合作,具保獲釋。次年1月,回遂昌任縣黨部秘書,7月改任遂昌簡易師範學校校長。是年12月病逝,享年41歲。著有《中國歷史綱要》。
目錄
10年,當選為浙江省學生聯合會理事長、全國學生聯合會評議員。畢業后,應中國共產黨上海發起組成員沈定一之邀.與宣中華等赴蕭山衙前小學任教.積極參與農民運動。11年4月,在杭州參加社會主義青年團。12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為浙江最早的5名共產黨員之一。同年5月,到紹興女子師範學校任教.傳播馬列主義,進行建黨工作。暑假在龍山侖頡寺主持召開中共紹興黨團混合支部成立會議.建立紹興地區第一個黨組織。8月,代表社會主義青年團杭卅『地方組織出席團中央在南京召開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回杭后.當選為團杭州地方委員會委員長。同月。為執行黨的促進浙江國共合作統一戰線的形成,唐等20餘名中共黨員以個人名義跨黨加入國民黨。13年3月,被選為國民黨浙江臨時省黨部候補執行委員。14年1月,到省立第九中學(即嚴州中學)執教,介紹竹筠之入黨。9月,回紹興女子師範學校任教。15年,至溫州甌城中學任教。3月,國民黨浙江省黨部正式成立,仍為候補執行委員。7月,中共上海江浙區委主席團決定調唐公憲擔任中共杭l州地委書記,因故未到職。同月,北伐戰爭開始。唐任金(華)、衙(州)、嚴(州)、處(州)辦事處主任。12月回遂昌宣傳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發展中共組織,同時籌建國民黨遂昌縣黨部。16年1月,北伐軍進入衙州,唐參加北伐軍,任國民革命軍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宣傳室主任。是年2月,杭州光復,衙州辦事處撤銷,唐回杭任《杭州國民日報》主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