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輞川別業

唐代王維詩作

《輞川別業》是唐代詩人、畫家王維創作的一首七律。此詩寫作者在輞川(今陝西藍田西南)隱居時期的田園生活,表現了鄉裡間淳樸親密的人際關係,表現了作者對鄉間田園生活的喜愛之情。

作品賞析


文學賞析

《輞川別業》是一首寫景言情的七律,寫王維在輞川隱居時期的田園生活。此詩先寫作者未到輞川將近一年,回來時正好趕上春耕的農忙季節。沿途所見雨中濃綠的草色,足可染物;水上火紅的桃花像是要燃燒起來,十分迷人。作者與鄉間的人們相處無間,無論是僧人還是隱居鄉里的老人,一聽說作者回來了,都披衣倒屣趕來相見,開懷暢談柴門之前。這與陶淵明的“相思則披衣,言笑無厭時”一樣,表現了鄉裡間淳樸親密的人際關係,與“人情翻覆似波瀾”的官場形成鮮明的對比,表現了作者對鄉間田園生活的喜愛。
前四句詩中作者運用了誇張的設色法。春播的季節,山野之中最惹人注意的就是春草與桃花。春草是怎樣的,桃花是怎樣的,人們大都有親身感受。所以,要處理得使人如身臨其境,是不大容易的。但王維自有見地,他使用了“堪染”來突出一個“綠”字,用“欲然”來突出一個“紅”字,這就是畫家的眼光、畫家的用色法。把紅與綠給予高度的強調——紅得似乎要燃燒起來;綠得好似可以用作染料。於是盎然的春意,便通過紅綠二色的突出與誇張而躍然紙上了。
頷聯兩句為傳世名句,寫的是輞川春天的景色。將靜態景物,寫得具有強烈地動感,使本已很美的綠草、紅花,被形容得更加碧綠,更加紅艷。這種色彩明艷的畫面,反映了詩人“相歡語笑”的喜悅心情,意境優美,清新明快。這兩句以誇張的手法寫穠麗的春景,與“桃花復含宿雨,柳綠更帶朝煙”(王維《田園樂七首》)有異曲同工之妙。

格律分析

從格律上看,此詩有四處拗,其中前兩處可以確定有救。全詩後半部分平仄較為混亂,出律頗多。第一處是第三句“雨中草色綠堪染(仄平仄仄仄平仄)”第五字本應用平聲,這裡用了仄聲,對句“水上桃花紅欲燃(仄仄平平平仄平)”第三字變仄為平救。第二處是第六句“傴僂丈人鄉里賢(仄仄仄平平仄平)”第三字本應用平聲,這裡用了仄聲,句內第三字變仄為平救。第三處是第七句“披衣倒屣且相見(平平仄仄仄平仄)”第五字本應用平聲,這裡用了仄聲。第四處是第八句“相歡語笑衡門前(平平仄仄平平平)”,首先,第八句與第七句失對;其次,第五字本應用仄聲,這裡用了平聲,三平尾在格律詩中幾乎是一種錯誤句式,但在此詩的特殊情況下,或可理解為是對第七句拗的一種另類補救。此詩還存在“失對”現象。第六句根據第五句平仄情況,格律本應為“平平仄仄仄平平”,但此處卻用了粘,是為失對。第八句根據第七句平仄情況,格律本應為“仄仄平平仄仄平”,但此處卻用了粘,再次失對。此詩後半部分發生的連續失對,拗而不救,三平尾等現象的集中出現,在格律詩中非常罕見。

創作背景


此詩當作於天寶(唐玄宗年號,742—756)年間李林甫當政時。天寶三載(744年)后王維買下宋之問位於輞川山谷(今陝西藍田縣西南10餘公里處)的輞川山莊,並在其基礎上營建園林別墅,作為他母親奉佛修行的隱居之地。根據傳世的《輞川集》中王維和他的好友裴迪所賦詩句,對照後人所摹的《輞川圖》,可以推測輞川別業的大致結構。輞川有勝景二十處,王維和裴迪逐處作詩,編為《輞川集》,《輞川別業》是其中的一首。

作者簡介


王維(701年-761年,一說699年—761年),字摩詰,號摩詰居士。河東蒲州(今山西運城)人,出身河東王氏,祖籍山西祁縣。唐朝著名詩人、畫家。
歷官右拾遺、監察御史、河西節度使判官。唐玄宗天寶年間,拜吏部郎中、給事中。安祿山攻陷長安時,被迫受偽職。長安收復后,被責授太子中允。唐肅宗乾元年間任尚書右丞,故世稱“王右丞”。
參禪悟理,學庄通道,精通詩、書、畫、音樂等,以詩名盛於開元、天寶間,尤長五言,多詠山水田園,與孟浩然合稱“王孟”,有“詩佛”之稱。書畫特臻其妙,後人推其為南宗山水畫之祖。存詩400餘首,代表詩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著作有《王右丞集》《畫學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