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國際化
城市國際化
1.金融國際化。即在金融行業無差別非歧視性原則誘導下,按金融國際慣例和基本程序實施公平競爭,達到金融機構和業務中心集聚並向外發展、開拓和延伸。同時使保險、證券等金融行業同步發展,並使銀行資本流動與匯兌業務自由化,形成金融大系統的良性循環。
2.貿易國際化。在與國際市場密切協調相聯的基礎上,形成完整的統一大市場。其中中介貿易在貿易總量中具有舉足輕重地位,多邊複式貿易日益增加,無形貿易(如信息、專利、技術、商標)不斷開拓,比重日趨提高。同時,具有國際影響的商交會、博覽會、招商會、洽談會定期召開。
3.生產國際化。在參與國際產業分工和合作基礎上實施社會化大生產,並使其產品市場向多元化、全天候、國際化方向發展,同時,使生產流程與質量、技術標準走向國際化,或至少採用能被國際社會認可的標準,從而使產業的至少某一方面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並在世界經濟大系統中產生一定影響。
4.信息國際化。即在以經濟為核心的綜合信息資源獨立成網並與國際計算機網路併網運作前提下,使地域網和空間網相融合,有線網與無線網互補,實現信息資源的存儲、轉換、加工、反饋的現代化和迅捷化。並使信息資源商品化,作為生產要素融入世界經濟大循環。
5.科技國際化。首先是科技成果完全商品化,使科技生命力在商品化過程中體現其社會性和實用性價值。其次是使科學技術有專利而無國界,使知識產權得到法律保障和社會尊重。第三是實現科學技術的國際水平分工和合作開發,實現共同科技進步。
6.產業國際化。第三產業的高度化使國際性城市的金融、保險、商貿、會計、廣告、法律、信息等行業比較發達,交通、運輸、通訊、網路諮詢等設施齊全,各種服務行業都能提供高效,準確、便捷、舒適的服務。同時具有與國際交往相匹配的行政構架及管理體制,從而保障物資流、資金流、技術流、信息流的順暢。
7.開放國際化。國際性城市的社會經濟對眾多的國家和地區開放,對外貿易和資本國際往來在城市GDP中占較大比重,國際交往人員往來頻繁,出入境手續簡便,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與國際經濟體系兼容,是國際政治、經濟、文化、旅遊等活動的優選場所。
城市國際化戰略著眼於跨國社會經濟聯繫的建立,尋求在國際合作中獲得發展。它具有以下特徵:
1.全局聯結性。國際化城市經濟高度發達,擁有雄厚經濟實力,一般是製造業中心、商貿中心、金融中心、交通中心、通訊中心、信息中心和管理中心等,對世界各城市的進化起著強烈的示範效應。國際化戰略就要著眼於其諸多城市中心功能的綜合,從而表現出全局聯結性的特徵。
2.國際指向性。國際化城市地理位置優越,區位優勢明顯,與國內市場與世界大市場高度關聯,是世界市場鏈條體系的中心環節。它們接受國際市場供求關係的調節,根據國際市場的需求變化來安排生產、經營,從而成為連接國內外經濟的橋樑和樞紐。城市國際化戰略就要表現出國際指向性特徵,注重城市在國內外經濟中的結合點,突現其集散牽頭功能。
3.實施策略性。國際化城市是全方位開放的城市,面臨著各種複雜的問題。為此,城市國際化戰略在實施中要體現其策略性,針對不同的問題採取不同的措施。
一、深圳的城市國際化
1.深圳推進國際化城市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推進國際化城市建設,是積極應對經濟全球化時代城市競爭的戰略舉措。當今世界已經進入全球化時期,核心城市間的競爭成為國家競爭的重要體現。從全球來看,許多都會城市都在制定未來30—50年的發展戰略。深圳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正處於國際化發展的關鍵階段,必須以加快國際化城市建設為契機,在更高起點上取得新進展、實現新突破、邁上新台階。
(二)推進國際化城市建設,是深圳經濟特區引領新一輪改革開放的必然選擇。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之際,國家為深圳確立了建設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的戰略目標,深圳要圍繞科學發展全面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始終堅持“四個先行先試”:對國家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大舉措先行先試;對符合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符合我國未來發展方向,需要試點探索的制度設計先行先試;對深圳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對全國具有重大示範帶頭作用的體制創新先行先試;對國家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的重要事項先行先試。繼續發揮改革開放的試驗田作用,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引領未來,爭取將深圳國際化城市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進而引領新一輪改革開放,為我國城市化發展探索新路。
(三)推進國際化城市建設,是建設科學發展新特區的有效途徑。加快建設國際化城市,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突破“土地有限、資源短缺、人口不堪重負、環境承載力嚴重透支”等制約因素,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利於以轉型發展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以創新發展加快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以和諧發展建設民生幸福城市、以協調發展加快經濟特區一體化進程、以低碳發展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加快“深圳質量”建設,進一步提升城市發展水平。
2.深圳國際化城市建設的目標
根據市第五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的戰略目標,深圳要以國際的視野和戰略的思維,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和城市發展質量,逐步建設成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較高城市生態環境和社會管理水平的和諧城市、鮮明的城市特徵又兼容多元文化的開放城市、健全創新體系和要素集聚的創新城市。在未來十年,努力把深圳建設成為東南亞地區的明星城市,亞太地區有重要影響力的區域性國際化城市。到2050年,深圳與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共同發展,形成與紐約、倫敦、東京等城市比肩的國際化城市群。
第一階段(2011—2020年):以香港、新加坡、首爾等城市為目標,大力發展創新金融、高新技術、國際物流、文化創意等優勢產業。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功能成熟完備,自主創新能力國際領先,高效低耗的現代產業更加完善,科學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形成。以經濟國際化帶動城市國際化,城市建設質量和人居環境良好,城市治理和公共文明水平較高。國際往來頻繁,要素流動水平較高,成為東南亞地區的明星城市,亞太地區有重要影響力的區域性國際化城市。
第二階段(2021—2050年):以紐約、倫敦等先進的國際化城市為目標,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深圳與香港開展更加緊密的合作,攜手成為世界的經濟中心之一、跨國公司總部集聚地、世界文化、創意、時尚的重要來源地和導引地。深港兩地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城市規劃、城市功能互補、城市管理等重要方面開展廣領域、深層次、高水平的緊密合作,進而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共同發展成為與紐約、倫敦、東京等城市比肩的國際化城市群。在這個階段,將深圳建設為具有超群的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際化城市,成為生產要素的國際配置中心、經營決策的國際管理中心、知識技術的國際創新中心、信息資源的國際交流中心、生態多元的國際宜居中心,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全方位與國際接軌,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