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人民政府

德清縣的國家行政機關

德清縣人民政府是德清縣的國家行政機關。

現任領導


縣長:王波。
副縣長:張文斌王振權、茆毅、符海濱、丁燕英、高群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受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請示縣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審批。受縣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政府領導批示情況。
(五)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活動安排。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縣政府重要報告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等文稿。
(六)負責並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了解縣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報送和編髮各類重要信息。
(七)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八)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全縣政務公開制度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外事工作。負責辦理本縣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核、報批及護照、簽證等有關手續。負責審核本縣邀請外國人來華的相關事項。
(十二)組織、協調全縣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接待工作,負責指導機關事務管理機構做好接待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監督指導機關事務管理機構做好公共機構節能和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承擔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公文的收文、分發、運轉、印製、備案和歸檔工作。管理和使用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介紹信。制發由縣政府頒發的印章和證件。承擔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和保密工作。參與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直接召開的會議會務工作。參與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指導機關事務管理機構做好接待相關工作。
(二)行政科。承擔縣政府辦公室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和工資管理等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行政後勤、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現代化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機關事務管理機構做好公共機構節能和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三)綜合科。協助縣長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縣長召集的各種會議的材料準備和會議記錄、紀要整理。承辦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的材料準備、記錄、紀要整理工作。組織和參與起草縣政府工作報告和季度、年度工作要點。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外發文件的初審和複核工作。
(四)調研室。負責組織開展綜合性的調查研究,綜合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有關材料和資料。動態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為縣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縣政府重要會議材料和政策文件。
(五)督查室。負責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重大決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及反饋工作。負責縣政府中心工作、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的督促催辦。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落實。負責縣政府辦和有關方面開展督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緊急信息報送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科。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承擔縣政府政務信息的收集和編報工作。
(七)政務公開科。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務公開有關規範性文件和制度。組織協調縣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建設。
(八)法制科。承擔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制發的非行政規範性文件等材料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公民、法人向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案件的答覆工作。
(九)社會發展科。承擔分管副縣長分管、聯繫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農業科。承擔分管副縣長分管、聯繫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一)工業科。承擔分管副縣長分管、聯繫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二)商貿科。承擔分管副縣長分管、聯繫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三)外事管理科。貫徹執行上級部門及黨委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承擔全縣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審核報批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審核工作。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的對外友好交流和國際友好城市工作;承擔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