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
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為了加強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的管理,保障網際網路出版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網際網路出版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沒有它將會有許多的處罰。
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就需要申請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辦理。網際網路出版業務,是指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網際網路上或者通過網際網路發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其作品主要包括:
(一)已正式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內容或者在其他媒體上公開發表的作品;
(二)經過編輯加工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的作品。
以上所述按照新聞出版總署的要求,凡是在網際網路和移動網上上線運營電子閱讀,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網際網路圖書,網際網路報紙,網際網路雜誌,手機出版物,學術出版物,藝術出版物,教育出版物,遊戲,地圖等,都需要到相關單位申請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辦理。
如果您開展相應業務,還未辦理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的話,我們建議您最好儘快辦理。
申請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就需要辦理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申請該項資質時申請者應該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網際網路出版業務主要包括:網際網路圖書、網際網路學術出版物、網際網路文學出版物、網際網路教育出版物、網際網路地圖、網際網路遊戲出版物、網際網路報紙、網際網路雜誌、網際網路音像出版物、網際網路電子出版物、手機出版物。
申請條件:
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業務,除符合《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範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網際網路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網際網路出版業務申請表》。
2、單位的概況。
3、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於10人身份證、學歷/職稱複印件。
4、申請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辦理的單位必須至少5名專業編輯人員(含2名或2名以上中級編輯)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複印件。
5、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於一年的租賃合同複印件。
6、申辦單位最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複印件。
7、申辦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單位的公司章程複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8、已取得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前置審批文件或保證書。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准的,頒發《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不批准的,說明理由。
《網際網路出版管理暫行規定》有如下的懲罰條款:
未經批准,即沒有按時辦理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的,擅自從事網際網路出版活動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或者新聞出版總署予以取締,沒收從事非法出版活動的主要設備、專用工具及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掃黃打非辦:新浪網涉嫌傳播淫穢色情信息
2014年4月24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通報稱,新浪網涉嫌在其讀書頻道和視頻節目中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已有3份《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聽證告知書》送達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浪公司)。
《告知書》決定擬吊銷新浪公司的《網際網路出版許可證》和《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依法停止其從事網際網路出版和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業務,並處以5至10倍於違法金額的罰款。
據悉,涉嫌構成犯罪的部分人員已經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至於因何涉嫌構成犯罪,通報會上並未提及。
經核實,新浪公司在其開辦的新浪網讀書頻道中,登載了《全村女人的夢中情人:極品小村醫》、《霸佔全村美婦:山村美嬌娘》等20部淫穢色情網際網路作品。在新浪拍客等視頻節目中,登載了《女子交響樂團》、《比基尼美女表演》等4部色情網際網路視聽節目。
執法部門還查證,新浪網存在未按許可證載明事項,從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依據法律規定,新浪公司有要求舉行聽證和提起行政複議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