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

南北朝江總詩作

《春日》是南北朝江總創作的一首五言絕句。這首小詩寫得清新淡雅,別具誘人之處。它沒有濃彩重抹,僅用輕輕的幾筆,就給讀者繪出一幅山間春色圖。

作品全文


水苔宜溜色,山櫻助落暉。
浴鳥沉還戲,飄花度不歸。

作品賞析


首句寫水色。“水苔”即清淺之水中的青苔。“溜”,指山澗。水清且淺,苔的綠色在水中格外顯眼,似乎水也被染綠了,顯得更為鮮麗動人,所以說是“宜溜色”。“山櫻”句寫暮色中的山花。櫻桃花鮮艷美麗,與落日交映成暉。一個“宜”字,一個“助”字,寫出了流水與苔色、山櫻與落暉間的色調,以及相得益彰的關係。這兩句所寫,側重於景物的色,下兩句偏重寫景物的態,寫出鳥、山花同水的關係。“浴鳥”承“水苔”句。水中有苔,亦有鳥。水不僅與苔色相得,亦宜於鳥。“沉還戲”,寫鳥入水之嬉;“戲”則寫其水面之樂。“飄花”句承“山櫻”,指山櫻的花落。“度”指順水流逝。溪水澄澈,故鳥或沉或浮,頗有嬉戲自得之樂。山花似乎亦有同感,故飄落水中,任水帶著自己流逝,逝而不返。
這首小詩所描繪的意境,並不是自然景物的客觀的、冷峻的寫照,而是在一筆一劃間,都融入了作者的情感。在水與苔、山櫻與落暉的和諧中,浸透了詩人的歆羨與讚歎;而在鳥與花對水和周圍環境的迷戀中,正可以看出詩人的同樣的甚至更為深沉的感受。

作者簡介


江總(519年~594年)著名南朝陳大臣、文學家。字總持,祖籍濟陽郡考城縣(今河南商丘民權縣)。十八歲時,江總初任宣惠武陵王府法曹參軍。又授職為何敬容府主簿,不久調任尚書殿中郎。平定侯景之亂后,詔命江總任明威將軍、始興內史。恰逢江陵陷落,江總遂不成行,從此寄居嶺南多年。天嘉四年(563年),因任中書侍郎回朝廷,管轄侍中省。陳後主陳叔寶時,江總任宰相,他不理政務,至於陳朝滅亡。開皇十四年(594年)死於江都,時年七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