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險
住房保險
住房保險一般稱為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出資建立的用於個人購買或大修生活用房的保險基金。住房保險之所以列入政府的社會保險支出,一是因為國家財政要為居民的生活用房提供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二是因為對中低收入階層的經濟適用住房,國家財政進行了暗補;三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繳納的部分都來源於國家財政收入。
一、住房保險可以保證居民在房屋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二、住房保險可維護房產經營者的利益。房產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為目的。風險事故發生后,住房受損,房租因風險事故中斷。如果投保了住房保險,就可以使經營者在這方面的利益獲得保障。
辦理住房保險,應由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具體程序是:
(二)簽發保險單。保險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單后,應對投保單的內容逐一審查並實地勘查,在確定符合保險條件后可簽發保險單。
(一)保險人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異議處理;
(十)訂立保險合同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