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是農業部下屬機構,主要職責為起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制定農業標準化規劃,監測和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等。
下設綜合處、標準處、監測處、監管處、應急處。
目錄
(一)起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宣傳培訓。
(四)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組織對可能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業生產資料進行監督抽查;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預警分析和信息發布。
(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部級質檢機構的審查認可和日常管理。
(七)指導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指導實施農產品包裝標識和市場准入管理。
(八)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牽頭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秩序,組織開展打假工作,督辦重大案件的查處;指導農業信用體系建設。
(九)編製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基本建設規劃,提出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編製本領域財政專項規劃,提出部門預算和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建議並組織或指導實施;提出本領域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承擔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
(十)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指導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