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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端芬

清朝光緒時禮部尚書

李端芬(1833—1907年),清朝貴州貴陽人。他是戊戌變法的重要人物,密保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在關鍵時刻上書敦促變法,光緒皇帝特提拔他為禮部尚書。變法失敗后,慈祥太后以“競將大逆不道之康有為等濫行保薦,並於召對時一再百陳”的罪名,將他發配新疆。

人物簡介


戊戌變法的重要人物。李端芬的《請推廣學校折》,提出了“一經五緯”的改革綱領。他認為人才關係國家之強弱,激勵人才是當務之急,應從中央到地方創設新式學堂,引進新思想、新知識,“以此為經”。“五緯”是指設藏書樓(即圖書館)、廣立報館(出版報刊)、選派遊歷者(派人出國留學、考察)。他的這些主張為光緒皇帝採納,成為政府決策。儘管變法以“百日維新”告終,但“廢科舉,興學堂”成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對中國近代文化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人物事迹


中國近代教育改革第一人
在中國,教育費用自古以來就是老百姓的經濟負擔。而李端棻是最早提出為貧困地區學生減免費用的人。當時雖然還不存在“教育亂收費”問題,但他看到雲貴兩省地處偏遠,“士多寒酸”,士子們去北京會試不僅路途遙遠,而且車馬費用負擔沉重,不少人因出不起錢雇車馬,只得靠步行進京,往往誤了會試。或負擔不起進京費用,雖考中舉人也只有放棄進京會試的機會。於是他與雲貴總督劉岳昭、雲南巡撫岑毓英聯合上奏清廷,請對“滇黔兩省舉人會試,例給火牌馳驛至京”,得到朝廷批准。從此,滇黔兩省的舉人,憑著官府發給的火牌(介紹信)進京會試,沿途驛站免費提供馬匹車船和伙食,這項措施為滇黔兩省造就了不少人才。
李端棻一生剛正不阿,不屑於買官賣官,只要是人才,他都舉薦使用,儘管他為舉薦人才付出了沉重代價,但終身無怨無悔。
在光緒十五年(1889年)他主持廣東鄉試時,發現梁啟超是難得的奇才,以第八名錄取,並將堂妹許給他為妻。
在中國近代教育史上,李端棻最大貢獻就在於他改革學制,注重科學,反對應試教育,倡導素質教育。
他鑒於甲午中日戰爭的慘敗教訓,於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五月初二向光緒皇帝上了《請推廣學校折》。指出當時實行的應試教育,不能培養出大批時事所需人才,在奏摺中他提出在京師和全國各省、府、州、縣皆設新式學堂,並提出建圖書館、試驗室和出版社,並向科學發達國家派出留學生等新舉措。希望改革舊的教育制度,為國家培養有用之才,以雪國恥。
光緒皇帝採納了他的主張,下令在全國推行。之後,京師大學堂及各省的新式學堂相繼成立。創建於1898年的京師大學堂,在1912年改名為北京大學。
所以說如果沒有貴陽人李端棻,就沒有今天的北京大學。在北京大學校史館,至今陳列著李端棻向光緒皇帝所上的《請推廣學校折》就證明了這點。
戊戌變法名留青史
在歷史上,李端棻不僅是中國近代教育的改革家,還是近代維新運動的政治思想家。
他舉薦了嚴修唐才常、熊希齡等16人,這些人在戊戌變法后的中國歷史進程中,均做出過積極貢獻。在他所舉薦的人才中,在中國近代史上影響最大的首推康有為、譚嗣同、梁啟超等維新派首領人物,若不是李的保薦,維新派就很難參與決策。之外,李還以他在政壇上的成熟穩健,全力投入到戊戌變法中。
今天的人們紀念李端棻,不是因為他做過大官,而是紀念這位貴州籍官員在戊戌維新中起過獨特的重要作用。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6月11日頒布《明定國是詔》,宣布變法,“一切維新,基於此詔;新政之行,開於此日。”維新變法之火焰,至此熊熊燃起。但以慈禧太後為首的守舊頑固派,認定“祖宗之法不能變”,對變法百般阻撓。他們利用掌握的實權,加緊反撲,將力主變法的翁同和“開缺回籍”;任命榮祿為直隸總督,以武力控制京師;又規定二品以上大員任用,需經慈禧太后批准,阻止維新人物進入上層,維新運動面臨極大困難。
值此關鍵,李端棻卻不同於一般首鼠兩端的官僚,而是直面現實,以行動支持改良維新。他於6月初上《變法維新條陳當務之急》的奏摺,為變法推波助瀾,繼后又多次上書,提出更為具體的變法主張,其領域涉及政治、文化教育、用人諸方面。梁啟超回顧當時的情況時說,李端棻“屢上封事,請開學堂、定律例,開懋勤殿大誓群臣諸大事,二品以上大臣,言新政者一人而已。”(《戊戌政變記·新政詔書恭跋》)康有為則稱讚李端棻當時是“抗疏維新冠九卿”。從康、梁這兩位維新派領袖的評價中,應當肯定李端棻在維新運動中,是身居高位的朝廷大員中支持變法最得力的首領人物。
1898年李端棻因舉薦康、梁亂黨和積極參加變法,被革職發配新疆。1901年因病獲赦返回故鄉貴陽。
回到貴陽后的李端棻仍十分關注貴州的教育,他接受貴州巡撫之聘主講貴州經世學堂。1905年,他聯合貴陽士紳於德楷、唐爾鏞、任可澄、華之鴻等,呈請貴州巡撫林紹年,將原貴陽府中學堂移到次南門外雪涯洞,改名貴陽中學堂,后再改為貴州通省公立中學堂(即今天的貴陽一中前身)。1907年他逝世時留下遺囑,將一生所有積蓄一千兩白銀捐給貴州通省公立中學堂作辦學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