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奴

汪家奴

汪家奴甘肅漳縣人,隴右王汪世顯汪壽昌第三子,元末重臣,歷中書工部員外郎、宣徽使、御史中丞、太傅。至正十五年任中書右丞相國,攝太尉。隨後又加封為太師,其子桑哥實理亦擢昇平章政事。二十六年(1366)丙申,追封其為兗王(正一品),謚忠靖。

人物生平


至元六年(1340年),惠宗在玉德殿詔近臣汪家奴、沙剌班及省院大臣先後入見,主符檄,發號令,下詔貶黜伯顏
十四年,因不花等承哈麻風旨,上章劾之,三奏乃允;奪御史台印,出都門外聽旨,以汪家奴為御史大夫;而脫脫亦有淮安之命。
十五年戊辰,命太傅、御史大夫汪家奴為中書右丞相,中書平章政事定住為左丞相,詔天下。
癸酉,以右承相、太傅汪家奴為太師,左丞相定住為右丞相,平章政事哈麻為左丞相,太子詹事桑哥失里為中書平章政事,雪雪為御史大夫。
壬子,命桑哥失里提調宣文閣呂思誠知經筵事,集賢大學士許有壬兼太子諭德
十六年定住及平章政事桑哥失里等復奏哈麻兄弟罪惡,遂命貶哈麻惠州安置,雪雪肇州安置,尋杖殺之。
18年甲午陳友諒遣王奉國陷瑞州路。是月,車駕時巡上都。察罕帖木兒李思齊會宣慰張良弼、郎中郭擇善、宣慰同知拜帖木兒、平章政事定住、
總帥汪長生奴,各以所部兵討李喜喜於鞏昌,李喜喜敗入蜀。
全普庵撒里拜監察御史,即首劾汪家奴十罪,乃見黜。
二十二年,因遭搠思監等人以陷害脫脫,謀反等罪陷害被殺。
二十六年(1366)丙申,封 太師汪家奴追 兗王,謚忠靖。

主要功績


汪家奴做為元開國功臣鞏昌汪氏之後,受到元朝重用歷任宣徽使、御史中丞。其原為中書工部員外郎,其父致仕后,順帝推恩,晉其為宣徽使,同時擢升其子桑哥實理為內廷一等侍衛。至元六年,在貶黜伯顏的鬥爭中起了關鍵作用,得到順帝恩寵。其後又在與蛤麻等人的鬥爭中獲勝。其子桑哥失里復奏哈麻兄弟罪惡,遂命貶哈麻惠州安置,雪雪肇州安置,尋杖殺之。

人物評價


蛤蟆水上浮,雪雪見日消。
定住不開口,汪奴只一朝。
署名:國事休矣
這首短詩雖短,卻提及四個人,首句以“蛤蟆”諧音哈麻,“水上浮”斥其死。第二句中的“雪雪”為哈麻之弟,“見日消”也咒其滅亡。第三句“定住”為右丞相,整日不問政事,緘默不語。第四句“汪奴”指太尉汪家奴,終日酣飲而不上朝。試想,以這樣的四人任要職,國家能不衰敗,百姓能不蒙難嗎?故詩的署名為國事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