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監察廳

廣東省監察廳

廣東省監察廳是監督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成員的組織機構。

2018年2月,廣東省監察委員會揭牌,廣東省監察廳撤銷。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監察部和省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成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 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省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查處省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廣州、深圳市政府及其省管的領導成員、各地級市政府及其領導成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和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制定政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四)負責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
(五)調查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六)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執法監察工作以及綜合治理工作。
(七)會同省直有關部門以及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管理監察幹部,審核各地級以上市監察部門領導班子和省監察廳各派駐機構以及省直單位監察機構主要領導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承辦省政府和監察部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廣東省監察廳現設有15個職能室(廳)和2個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辦公廳
組織起草工作計劃;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承擔文件印發、機要通信、保密檔案、行政事務、外事接待以及辦公自動化等工作;綜合、分析全省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編髮紀檢監察工作信息;負責對上級和本委(廳)重要工作部署、決定事項、領導批辦事項以及重要案件等的督促檢查。
監察綜合室
負責以監察廳名義與省委、省政府各部門和地級以上市政府的聯繫以及對監察綜合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協調、辦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建議和提案工作;承辦特邀監察員的選聘和聯絡工作;承辦反腐敗抓源頭治理的有關工作;
政策法規研究室
組織起草工作報告和其他重要文件;調查研究並擬定有關政策規定;開展紀檢監察理論研究。
黨風廉政建設室
監督檢查和綜合分析全省黨風和廉政建設情況;組織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預防、治理腐敗工作以及建立廉政檔案工作;負責省委黨風和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和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掛省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牌子)
負責綜合、分析部門和行業作風的建設情況,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指導對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工作;協調對糾風工作的重要檢查活動和對頂風違紀典型案件的查處工作。
執法監察室
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
第一紀檢監察室
負責聯繫承辦本省東片12個地級以上市省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指導、協調聯繫地區紀檢監察工作。
第二紀檢監察室
負責聯繫承辦本省西片9個地級市省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指導、協調聯繫地區紀檢監察工作。
第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聯繫承辦省政府工作部門、黨群機關、高等學校、省直有關單位及中央和國務院部屬事業單位等部門、單位省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指導、協調聯繫部門、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第四紀檢監察室
負責聯繫承辦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監管企業、省管地方金融企業、省持股企業及中央駐粵部屬國有企業等省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工作,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指導、協調聯繫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案件審理室
審理呈報上級審批的案件和本委(廳)檢查處理的案件;審理按規定範圍審核備案的案件;審理複議和複查的案件;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監察廳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督促、催辦轉請下級紀委、監察部門承辦的控告、申訴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核查部分信訪案件線索;調查了解突出的群眾信訪問題;編報重要信訪信息。
宣傳教育室
宣傳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負責相關的新聞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反腐倡廉黨紀政紀條規教育;負責電化教育工作;組織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幹部室
(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工作;負責本機關工作人員的人事工作;審核地級以上市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和省紀委、監察廳各派駐(出)機構領導幹部及省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主要領導幹部人選;研究分析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情況;負責機關黨務、精神文明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指導機關工、青、婦和計劃生育等工作。
案件管理室
了解掌握辦案工作情況,提供查辦案件信息;制定辦案工作計劃,確定辦案重點;做好重大案件的組織協調,進行跟蹤督辦;開展案件綜合分析,研究發案規律和辦案理論;總結經驗,對辦案工作進行指導;完善管理,開展辦案監督檢查。

事業單位


廣東省紀檢監察信息中心
負責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信息化建設;指導全省紀檢監察系統的信息化工作;負責廣東紀檢監察網站的建設、管理和技術支持。
廣東省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中心
負責全省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工作的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