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台區
1992年撤銷的區公所
1955-1957年,安岳縣先後調整為10區1鎮78鄉,並以區公所駐地定命區名,龍台區因區公所駐龍台鄉而得名。
1958年,安岳縣建立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全縣建立10個中心人民公社、34個人民公社和1個鎮。同年,撤銷龍台區建立龍台中心人民公社。
1961年,安岳縣設10區1鎮71個公社,龍台中心人民公社復設龍台區。
1992年,安岳縣撤區並鎮。撤銷龍台區公所等全縣10個區,龍台區正式成為安岳建制歷史。龍台區代管的鄉鎮全部析出自建、合併或撤銷,改為由縣直接管轄鄉鎮。
1961年,龍台區代管龍台公社、姚市公社、新生公社、雲峰公社、林鳳公社、毛家公社、岳新公社、偏岩公社、白水公社共9個公社。
1962年,安岳縣龍台區增設龍西、玉帶、東勝3個公社。全縣設10區1鎮90個公社。
1963-1984年,龍台區代管的公社有龍台公社(1984年更名置龍新鎮)、姚市公社、新生公社(1984年更名置岳溪鄉,鄉政府駐今姚市鎮教中村)、雲峰公社、林鳳公社、毛家公社、岳新公社、偏岩公社、白水公社、龍西公社、玉帶公社(1984年更名置瓊江鄉,政府駐今林鳳鎮玉帶村)、東勝公社共12個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