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鐵專賣

鹽鐵專賣

鹽鐵專賣亦稱“鹽鐵官營”。舊時政府為限制工商發展,增加財政收入而實行的對鹽和鐵的壟斷經營。相傳最早始於春秋齊國,《管子》一書中說的“官山海”,即由官府壟斷經營山海之產。當時山海之產主要是鐵和鹽,官府經營鹽鐵,寓稅於價,使人民既避免不了征課,又感覺不到征課。漢初統治者主張無為而治,對鹽鐵採取放任政策,使經營鹽鐵的商人富比王侯。

起源發展


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秦商鞅變法,控制山澤之利,也實行鹽鐵專賣。當時的山海之產主要是鹽、鐵,官府壟斷經營,寓稅於價,使人民避免不了徵稅,又感覺不到徵稅。漢初開放民營,使經營鹽鐵的商人富比王侯,漢武帝迫於財政壓力和對商人“不住公家之急”的反感,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鹽鐵”,將鹽鐵的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在產鹽和產鐵的地方,分設鹽官和鐵官進行管理。鹽專賣採取在官府的監督下由鹽民生產,官府定價收購,並由官府運輸和銷售。鐵專賣採取官府統管鐵礦採掘、鋼鐵冶鍊、鐵器鑄造和銷售等一切環節。東漢時取消鹽鐵專賣,實行徵稅制。三國、兩晉注重專買,南北朝時徵稅制復起。隋至唐前期,取消鹽的專稅,和其他商品一樣收市稅。唐安史之亂后,財政困難,鹽專賣又開始實行。此後歷朝歷代,都加強了鹽專賣,對鐵則實行徵稅制,不再與鹽同例看待。鹽鐵專賣使封建國家獲得了可觀的收益,特別是鹽,一直是歷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專賣商品,其收入是歷代政府的重要財源。

史書記載


《管子·海王》記載,“官山海”讓財富迅速積累到齊國君主手中,為桓公霸業奠定了堅實的財政基礎。僅食鹽專賣一項,管仲為齊桓公算了一筆賬:一個具有萬輛兵車的大國,1000萬的總人口中應納稅的人約100萬,每人每月徵收30錢,一個月也就3000萬錢;但只要每升鹽加價2錢,因為食鹽銷售嚴格按照戶籍實行“計口售鹽”,每月即可多得6000萬錢,遠超過每月30錢高額人頭稅帶來的收入。

歷史影響


簡單的橫徵暴斂容易激起民變。“官山海”表面上並沒有直接徵稅,不會引起人民的任何抱怨,達到“見予之形,不見奪之理”,是很高明的國家財政方式。
官山海在管仲之後備受各朝重視,特別是宋元明清這千餘年間,鹽課收入成為朝廷僅次于田賦的第二大財政來源。
管仲的鹽鐵專賣思想傳承至今,影響深遠,成為春秋以後長達兩千餘年的中國食鹽專賣制度的濫觴,後世因此尊管仲為“鹽宗”。

其它介紹


在漢武帝時期,因進擊匈奴的需要,漢武帝接受了桑弘羊的建議,實行了鹽、鐵和酒的國家專賣制度。後來漢武帝晚年發布《輪台罪己詔》,對超出反擊匈奴範圍的過度的軍事征伐有所悔悟,轉為更為和平的政策。但直到漢昭帝時期,仍沒有取消的鹽鐵專賣制度引起了廣泛的不滿,才導致了《鹽鐵論》記載的大辯論。這就是在辯論“國”要不要退的問題。鹽鐵會議時,為鹽鐵專賣辯護的人說那是為了籌集抵禦匈奴的軍費,而反對鹽鐵專賣的人則強調儒家的經典原則——“不與民爭利”。
鹽鐵會議召開很快廢止了政府對酒業的壟斷,並部分取消了鹽鐵專賣。然而,鹽鐵會議最為重要的貢獻,是提出了一個至今仍非常適用的憲政原則,即政府只能以適當的稅率收稅的形式、而不是經營一般性商業的形式獲得提供公共物品的資源。
也許桑弘羊們在設立鹽鐵專賣之初還是真誠的,當時對匈奴的大規模進擊也可能暫時超出了財政能力。然而一旦獲得了壟斷之利,他們就不願再放棄。
漢昭帝在鹽鐵會議之後廢止榷酒制度和部分取消鹽鐵專賣的舉措,歷來受到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