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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南京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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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賢
明代南京吏部尚書
趙賢(1532~1606年),字良弼,號汝泉,明代汝陽(今河南汝南)人。祖籍山東濟南府歷城東鄉,曾祖趙三公,攜家口逃水災至汝陽,在董會定居。明王世貞撰寫的《贈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南圖趙公墓表》說,“公故世為濟寧之南圖裡人,屬歲侵,捃拾亡所得,乃奉其母劉,攜息弟而轉徙汝陽。行游至董村,愛其土稍沃而民風龐茂,因家焉。”
目錄
先輩皆務農,四傳而至趙賢,才開始讀書。趙賢自幼聰穎,異於一般兒童,讀書過目不忘,苦學自勵,縣、府學每試必列前茅。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河南鄉試舉人第二,翌年進士及第,授戶部郎中。先後派往山東臨清、遼東,兩次差使皆司錢穀,風清弊絕,可質鬼神。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擢官順德(今屬廣東)知府,未及抵任,母劉氏去世,在家居喪守制。四十四年(1565年)守孝期滿,起補荊州(今湖北江陵)知府。到任時,正逢洪災,稻穀淹沒,房舍倒塌,加之瘟疫流行,死亡無數。趙賢席不暇暖,就率屬吏案行鄉村查勘災情,計口賑濟,操舟渡溺,愛民之心,猶如慈母。他還以工代賑,組織災民築堤障水,疏渠灌田。杜害興利,福澤後世。隆慶二年(1568年),升湖廣參政,因父喪辭官守孝。隆慶六年(1572年),詔復湖廣參政。四月升浙江按察使,七月升僉都御史。巡扶湖廣,擬楚湘便宜條上十事,又疏救荒四事,皆被朝廷採納實施,只三年,楚湘大治。萬曆三年(1775年)召回京師,協理都察院事,歷官副都御史、雲南布政使,巡撫山東,升吏部侍郎,南京吏部尚書。后告老辭官,御賜“正大光明”圖章一枚,獎其鴻猷亮節。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在家逝世,以吏部尚書入祀賢祠。追贈其父趙學為中憲大夫承德郎,母劉氏誥封一品夫人,妻盧氏敕封夫人。
子趙壽祖(1560—1634年),字山甫,萬曆七年(1579年)中舉,八年(1580年)舉進士,歷官刑部郎中、直隸安慶知府、山東副使、參政、按察使、四川布政使,所任皆有惠政和建樹。府、縣為其家立“三朝制命”牌坊,以示旌表紀念。汝南與趙賢家族有關牌坊還有:天中人傑坊(為乙卯科張自立、趙壽祖等建)、教弟成名坊(為趙賢立)、世德光昭坊(為趙興、趙學立)、天中犀彥坊(為趙賢、劉黃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