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炭酸燒傷又稱“酚燒傷”,“苯酚燒傷”。酚為原生質毒,具有水溶性、親脂性和腐蝕性,能使蛋白質變性、沉澱,對各種細胞都能直接損害。燒傷后,酚被吸收迅速分佈到各組織細胞,抑制血管、呼吸和體溫調節中樞,損害心肌和毛細血管,刺激脊髓產生肌肉震顫及陣攣性抽搐,出現酚尿和急性腎功能衰竭。嚴重者可因酚中毒死亡。傷后皮膚變皺、軟、白色,隨後變棕紅、棕黑、黃褐色,多為Ⅱ度燒傷,但不痛。
口服者口咽充血水腫、糜爛、壞死,常伴腹瀉、便血和嘔血。酚燒傷后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繼用75%乙醇拭去結晶酚,洗凈,以5%碳酸氫鈉溶液濕敷1h,洗凈,再按其他燒傷創面處理原則處理。口服者立即用3%
硼酸水反覆含漱口腔、
洗胃、催吐、導瀉。洗胃后停留氫氧化鋁凝膠60ml於胃內,防殘餘酚吸收。有酚中毒癥狀者注意利尿和保護腎臟,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時立即進行
血液透析或
腹膜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