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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地區

1955年由四川省管轄的自治縣

西昌地區,1955年西昌專區由西康省劃歸四川省。專署駐西昌縣。原木里藏族自治區改設木里藏族自治縣

基本介紹


昌專區康省劃歸川省。專署駐昌縣。木藏族治區改設木藏族治縣。轄西昌冕寧德昌寧南會東會理、米易(駐蓮華鄉)、鹽邊鹽源、金礦等10縣及木里藏族自治縣。
會東縣遷駐營盤。
撤銷昌、礦縣,德昌縣併入西昌縣;金礦縣併入鹽源、冕寧2縣。西昌專區轄8縣、1自治縣。
1962年恢復德昌縣(駐五一公社)。會東縣遷駐前進公社;木里藏族自治縣由瓦廠遷駐博凹。西昌專區轄9縣、1自治縣。
1963年撤銷鹽源縣,改設鹽源彝族自治縣(駐鹽井公社)。西昌專區轄8縣、2自治縣。
1970年西昌專區改稱西昌地區,地區駐西昌縣。轄西昌、寧南、會東(駐前進公社)、會理、米易(駐蓮花公社)、德昌、鹽邊、冕寧等8縣及鹽源彝族自治縣(駐鹽井公社)、木里藏族自治縣(駐博瓦公社)2自治縣。
1978年撤銷西昌地區,將西昌、德昌、冕寧、會理、寧南、會東6縣和鹽源彝族自治縣、木里藏族自治縣劃歸涼山彝族自治州米易、鹽邊2縣劃歸渡口市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