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閌(生卒年未詳),字抑崇,號息齋,鄞縣人。人稱“四明學派導源慶曆諸公,至於伊洛世系,則自閌始”。著有《春秋集注》。
宣和年間(1119—1125)置講議司,講識天下事。
太學公試時,他以天下事當令天下人議之為策題,時人以為至言。
紹興元年(1131)賜進士第,六年改承奉郎,為秘書省正字,論薦舉之弊及屯田之利。尋遷著作佐郎。
紹興十三年初建太學,召為國子司業,奏請以經義為主,詩賦為次,高宗許之,訂立太學課試及郡國科舉法,並立地方士子補國學監生之例。
宋室南渡後學制多為閌所建立。新學成,奏補試者六千人。
次年三月,高宗視察太學,命講《
周易》,賜三品服。后以言忤
秦檜,出知筠州,遂致仕,教授鄉里,絕意仕進。卒贈少師,謚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