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佛教

緬甸佛教

緬甸位於中南半島西部,東北與我國西藏、雲南接壤,西邊與印度、孟加拉國為鄰,東面接連泰國、寮國。據《錫蘭島史》記載,西元前3世紀,印度阿育王曾派遣須那、郁多羅二人到金地國傳教;有人認為,“金地國”就是現在下緬甸的“打端”一帶;更有不少緬甸人一再強調,說五世紀中葉的註釋家佛音,就是出身“打端”的。此外,佛陀成道時,最初布施食物的兩位商人,相傳是緬甸人;又盛傳佛陀曾親臨上緬甸的蒲甘布教。

內容概述


根據當地出土的文物,約可推定上緬甸是北印度的文化系統,下緬甸文化則是來自南印度。
有關緬甸的宗教,首先傳入的是印度的婆羅門教,稍後佛教由孟加拉、奧立沙等地傳入。最初傳入緬甸的是上座部佛教,公元10世紀以後,大乘佛教及密教才開始傳入。
在11世紀以前,緬甸有一種“大乘阿利僧派”存在。這一派的僧眾,身著藍色法服,蓄髮,認為如果造惡,只需念誦救護咒,就可不受因果報應。可以說,這一派較印度性力派更為極端。他們是阿奴律陀王之前,公元1044年,阿奴律陀統一全國,建都蒲甘,稱為蒲甘王朝(1044至1287年)。1057年,征服打端,請回比丘、三藏聖典、佛舍利、寶物等。又由高僧阿羅漢( Arhant )領導改革僧團,虔誠信仰上座部佛教,原先的大乘佛教、密教、婆羅門教逐漸消失。不久,在蒲甘修建瑞德宮佛塔,歷經兩代才完工。
錫蘭國王毘舍耶婆訶一世曾遣使到緬甸,求賜三藏,請派僧團,一時緬甸成為南傳佛教的中心。

歷史派別


在蒲甘佛教的全盛時期,上緬甸共有1.3萬座塔與僧院。其中,大寺派影響力最強,緬甸開始有留學錫蘭的僧侶,緬甸高僧車波多即在大寺受戒,留學10年。12世紀時,僧團分裂為錫蘭宗派與原有的緬甸宗派。錫蘭宗派不久更分為屍婆利、多摩陵陀、阿難陀等3個僧團。雖然分裂,各派仍極力弘揚佛法,所以佛教仍非常興盛。
公元1077年,蒙古人南侵,蒲甘王朝沒落,10年後政權轉移到撣族手中。此後緬甸不再出現統一王國,直到16世紀中葉。在200餘年間,不論北方的阿瓦王朝,或南方的庇古王朝,都重視併發揚佛教。例如《名義明燈》、《聲韻精義》、《迦旃延文法注》等,就是這一時期的名著。15世紀中葉,南方共分為6個宗派,受比丘戒的有1.5萬多人,後來經達磨悉提王的改革,僧團才告統一。
代撣族而起的仍是緬甸人,建立東固王朝(1531至1752年),對佛教貢獻很大。這個期間,編成《達磨他憍》、《拘僧殊》兩部律典,完成《摩尼珠論》、《法王七事論》、《阿毘達磨頌》、《律莊嚴疏》、《譽增論》等論著或註疏,並建造了摩訶摩尼佛塔、耶舍摩尼須羅佛塔、加多奇佛塔。當時的著名高僧有毘陀羅毘那婆斯、雅利安楞伽羅、最勝法、智願等。

著衣論爭


18世紀,緬甸佛教發生著衣論爭,形成偏袒派與通肩派兩派的對立。百年後,開始由主張著衣時覆蓋雙肩的通肩派獲勝。當時,東固王朝已滅亡,貢榜王朝(1752至1885年)代之興起。百餘年間,佛教仍受到王室保護,陸續有緬甸文經典的翻譯。西方的勢力也因此時仰光闢為通商口岸而不斷入侵。
緬甸僧侶
緬甸僧侶
1886年,緬甸淪為英國殖民地,至1947年宣告獨立。期間60餘年,英國人並未以政治干涉宗教,所以在1906年有“緬甸佛教青年會”的成立,號召緬甸獨立,此後便有很多僧侶參與獨立運動。

現代分派


現今緬甸佛教僧團主要有哆達磨、瑞景、達婆羅三派,他們在教學上,對於所遵奉的三藏聖典大抵是一致的,只有在戒律上,特別是對於所持的用物、著衣法及生活儀禮等,有著若干差別。前二者是傳統的宗派,組織龐大,僧眾較多;達婆羅派成立最晚,約在19世紀末葉由舊哆達磨派改革而成,戒律上主張嚴格實踐,僧眾最少。
依照緬甸的一般習俗,男子在十四、五歲時,須入寺短期出家。在各國佛教中,以緬甸僧侶的測試製度最為嚴格,通過律藏測試的人,稱為持律者;三藏全部通過的人,稱為三藏師,這是緬甸僧侶的最高榮譽。

政府支持


1950年,緬甸政府設立僧伽法庭、宗教部和佛法院。
僧伽法庭分設二處:一在仰光,一在曼德勒,負責僧伽戒律的指導和監督,並解決僧俗間的法律問題。
宗教部的設立目的,在於制定法律輔助僧伽,由政府資助成立佛教大學、訓練師資,因此,政府和佛教之間有極其密切的接觸。
佛法院是全國佛教徒的代表機構,成立宗旨是在國內外弘揚佛法、設立布教中心、開辦課程和機構、舉辦佛典口試和筆試。
曾於1954年5月至1956年5月召開第6次佛教經典結集大會。大會場所設於仰光郊區,系仿照佛陀入滅後於靈鷲山所舉行第1次結集時的七葉窟。這次結集的成果,根據第5次結集所鐫刻的729塊大理石刻文為依據,並參考錫蘭文版、泰文版、高棉文版和倫敦“巴利聖典協會”的版本,作詳細考訂,而出版整套的巴利文南傳經典。這次的結集大會成績斐然,約有3000名青年佛子剃度出家。
在經過許多的困難之後,1961年8月26日終於通過憲法,宣布佛教為緬甸國教。目前,緬甸由軍政府掌權,憲法只在第二十條規定,佛教是一個擁有特殊地位,並為多數人民所信仰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