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

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

根據《成都市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印發(成機編[2001]15號)和《中共都江堰市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都江堰市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都委發[2001]46號),設置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主管城鄉規劃工作。

職能調整


(一)划入職能
原風景園林局、村鎮辦的規劃管理職能。
(二)轉變職能
將城市規劃管理職能中的技術性和服務性事務交由都江堰市城鄉規劃技術中心和都江堰市城鄉規劃院負責(如建設工程施工圖的規劃審核;城鄉規劃、測繪行業信息的收集、管理、諮詢、發布以及圖紙、資料的自動化處理、開發利用;城鄉規劃資料庫的建設、維護、應用軟體開發、更新和設備的維護等)。

主要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城市勘察測繪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城鄉規劃和勘察測繪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通過發布后組織實施。
(二)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負責組織編製、修訂和上報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風景區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城市規劃區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審批、上報開發區總體規劃、鄉鎮總體規劃、中心村規劃和市域內各類詳細規劃。
(三)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參與全市範圍內市域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製,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建設計劃、用地計劃的制定等。
(四)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對市域範圍內的建設項目實行統一的城鄉規劃管理。負責全市市域範圍內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規劃方案的審查、審批和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核發“一書兩證”(《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負責全市市域範圍內道路以及各種管線如排水、通信、電力、煤氣等各項市政基礎設施的規劃管理工作。
(六)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城鄉規劃的實施,負責市域範圍內各類建設項目驗線、竣工驗收的規劃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章建設。
(七)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負責對勘察測繪工作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全市相對獨立坐標系統的審查和報批;負責測量標誌、地籍勘察測繪和勘察測繪單位的資格審查、發證、驗證工作;負責全市地圖和各種專題地圖的審批、監製和管理;負責全市勘察測繪成果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行政轄區的城市勘察測量行政法規管理制度。
(八)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負責管理城鄉規劃設計和勘察測繪市場;對進入市域範圍內從事城鄉規劃設計和城鄉勘察測量的單位實施驗證註冊、任務登記發證和合同審核;負責市域範圍內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和機
關黨委(總支、支部)。
(一)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印管理、秘書事務、信息工作、信訪、接待、機要、行政技術檔案、保密、安全保衛、計劃生育、市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市政協委員提案工作以及行政事務等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工作;承辦職工的勞動工資,宣傳培訓、考核獎懲;負責黨、政、工、青、婦的日常工作;負責編製全局的財務計劃;承辦局機關日常的財務管理、後勤服務。
(二)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建設工程管理一科
負責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建設項目(含城市建設用地範圍以外市域範圍內的市級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規劃方案的審批,核發“一書兩證”(《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項目審批后的規劃管理、違法建設查處工作和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承辦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一切建設項目的報建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城市道路以及各種管線(排水、通信、電力、煤氣)等市政工程規劃管理工作;協調建設中的各項矛盾;配合查處證前違章違法建設;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
(三)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建設工程管理二科
負責城市建設用地範圍以外市域範圍內各鄉鎮和風景區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規劃方案的審批,核發“一書兩證”(《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項目審批后的規劃管理、違法建設查處工作和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承辦城市建設用地範圍以外市域範圍內所有鄉鎮和風景區一切建設項目的報建立卷歸檔工作;協調建設中的各項矛盾;配合查處證前違章違法建設;
(四)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綜合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製、修訂和上報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
划、風景區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城市規劃區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審批、上報開發區總體規劃、鄉鎮總體規劃、中心村規劃和市域內各類詳細規劃。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和勘察測繪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所有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竣工驗線;負責組織城市道路紅線和城市市政工程管線的放線和城市地形圖的修編和補測;負責城鄉勘察測量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要求、技術標準的執行,工作質量的檢查驗收,以及城市地質圖、地形圖、旅遊圖、交通圖等各種專題圖編製管理;負責城鄉勘察測量圖紙、成果、資料及有關事項的審批管理;城鄉勘察測量工作資格的檢查與登記管理;負責管理本行政轄區和國家委託的測量標誌;負責組織城鄉規劃政策理論研究和有關規劃、勘察測繪等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承辦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組織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五) 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機關黨委(總支、支部)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領導機關工、青、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管工作。

人員編製


都江堰市規劃管理局事業編製為1 6 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 2名;總規劃師1 名;黨委(總支、支部)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6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製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