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文

鄂州職業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

張家文,湖北鄂州人,1967年12月出生,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9年7月畢業於中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專業。原鄂州職業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

個人履歷


張家文先後在葛店財政所、葛店開發區財金局、鄂州職業大學工作,1992年7月任葛店開發區財金局秘書科副科長,2000年5月任葛店開發區財金局秘書科科長,2006年7月任鄂州職業大學計財處處長,2014年3月兼任鄂州職業大學副總會計師。擬提拔任職。

違紀被查


中國經濟網鄂州6月16日綜合報道 據湖北省紀委網站消息,鄂州職業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張家文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據鄂州市紀委消息:近期,經湖北省紀委、鄂州市委批准,鄂州市紀委對鄂州職業大學原黨委委員、副校長張家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家文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廉潔紀律,接受私營業主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未組織對學校教職工長期借支公款未還的問題進行整改,致使學校財務管理混亂,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此其負主要領導責任。
張家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鄂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鄂州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張家文開除黨籍處分;經鄂州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鄂州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