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豨

西漢第二代軑侯

利豨(長沙馬王堆三號墓主),西漢長沙王丞相利蒼(長沙馬王堆二號墓主)和辛追(長沙馬王堆一號墓主)之子。利蒼去世后,他的兒子利豨繼承了封號,成為第二代軑侯。

人物關係


歷史典故


根據史書記載,利豨死後,他的兒子第三代軑侯離開長沙,到首都長安做官,之後,第四代軑侯又擔任過武官,因為擅自調兵而被判處死刑,遇到赦免才留了一條性命,不得不回到原籍。
利蒼給兒子取名為利豨。史學家從這個名字佐證,利蒼是楚國人。《方言》卷八:“豬……南楚謂之豨”。楚國很大,利蒼的家究竟在哪裡呢?史學家認為,利蒼之後的第4代軑侯利秩(扶)因犯罪被革去官職,他只好回到江夏郡竟陵縣原籍。漢代竟陵縣就是今湖北省的天門市。利蒼到長沙后,其後4代均有家譜。
根據“上博藏簡第三冊彭祖試探”(廣州中山大學中文系古文字研究所黃人二、武漢武漢大學歷史系歷史地理研究所林志鵬)考證,“與長沙馬王堆第三代墓主「利彭祖」”。在位二十四年,約在文帝前十六年(公元前一六四年)至景帝後三年(公元前一四一年),第一代為利倉(惠帝二年至呂后二年),第二代為利豨(呂后三年至文帝前十五年),第四代為「秩(扶)」(武帝建元元年至元封元年)。見湖南省博物館、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上集第一五七頁,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