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紅十字會
人道救援組織
澳門紅十字會,是澳門的人道救援組織,屬於中國紅十字會的分會之一。活動早於一九二零年開始在澳門展開,其後於一九二二年加入成為葡萄牙紅十字會的分會之一。1999年12月20日零時起,澳門紅十字會成為中國紅十字會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分會。
澳門紅十字會
在四十年代及太平洋戰爭的時期,大批難民涌到澳門,澳門紅十字會協助救濟難民、贈醫施藥、派發衣物、食物給當時有需要的人。早期澳門紅十字會的辦公設施十分簡陋,甚至沒有一個正式的辦公室,會務的運作,僅僅倚賴著一班熱心的志願工作者,出錢、出力、出地方來維持。
直至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五日,蒙本澳慈善機構的熱心幫助,將位於西灣大馬路58-60號,前身是善終病院的‘夕陽別墅’以低廉租金租予本會,成為澳門紅十字會當時的總部。到二零零三年經整體修葺改建成為現時的醫療護送中心。而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澳門紅十字會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235至287號,中土大廈三樓設立秘書處。由於近年各項服務不斷增加,會務日趨繁忙,故此將上址改作總辦事處以應需求。積極發展在本澳以及國際間的‘人道’工作及活動。
澳門紅十字會,乃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一份子,堅守著她的七項基本原則: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普遍;以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宗旨:努力防止及減輕人類疾苦,積極發展在本澳以及國際間的‘人道’工作及活動。
澳門紅十字會的運作經費主要來源於政府資助、社會人士的捐贈、提供服務的收費及會員繳交的會費。
有關澳門紅十字會的組織章程和法令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頒布。
監察委員會,亦是在會員大會中選出的,顧名思義,是負責審查澳門紅十字會的帳目是否正確以及行政是否合法。
理事會是由中央委員會通過選舉產生的,是澳門紅十字會的主要執行機構,負責管理日常事務。
秘書處由專職人員組成,負責日常會務運作及政策之執行。當中除了行政、財政的基本功能外,也包括了會員服務、青少年服務、資訊傳播、國際事務、尋人服務、備災賑災、以及國際人道法及紅十字知識的推廣等活動及工作。
澳門紅十字會
進入2013年汛期以來,澳門紅十字會已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分別向甘肅、四川、陝西、安徽和湖南等受災省份捐助了糧食和家庭生活用品等物資,以紓緩受災民眾的生活壓力。澳門紅十字會表示,仍將繼續關注內地汛情進展,積極做好後續援助工作。
針對東北地區的暴雨洪澇災害,澳門紅十字會從賑災基金中撥出款項,向遼寧災區捐助20萬元人民幣;並向遭遇颱風的廣東、廣西災區各捐助10萬元人民幣,支持當地紅十字會開展災害救助工作,用於在當地緊急採購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資。
2021年7月21日,澳門紅十字會表示,已於當天緊急撥款30萬元人民幣,用於援助河南防汛救災。
2021年4月,獲得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