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地適樹
適地適樹
適地適樹(matching site with trees)立地條件與樹種特性相互適應,是選擇造林樹種的一項基本原則。依據生物與其生態環境的辯證統一這一生物界的基本法則提出。造林工作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個原則的貫徹。
中國很早就認識到適地適樹在植樹造林中的重要性。如西漢劉安《淮南子》中說:“欲知地道,物其樹”,指出了樹木生長與自然條件的密切關係。北魏賈思勰著《齊民要術》對此有進一步的闡述:“地勢有良薄,山、澤有異宜。順天時,量地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勞而無獲”,精闢地說明了適地適樹的意義和重要性。明代王象晉著《群芳譜》中,對此認識更有所發展:“在北者耐寒,在南者喜暖。高山者宜燥,下地者宜濕。……此物性之固然,非人力可強致也。誠能順其天,以致其性,斯得種植之法矣。”至於具體反映適地適樹的內容,包括不同樹種對光照、氣候、土壤的不同要求等,在古農書及農諺中更有大量的記載。但適地適樹一詞則至20世紀50年代後期才見諸於中國的文獻,日本也有類似的術語。
古代造林用的樹種大多是野生種,對其種內變異又研究不夠,因此適地適樹中的“樹”主要指的是一個物種。現代的適地適樹概念中的“樹”,應理解為不同層次的基因型,也包括適地適種源、適地適類型、適地適品種的含義。研究種內各種源、類型、品種的適生地區和條件,是研究適地適樹的新課題。
為了貫徹適地適樹的造林原則,必須對造林地的立地條件和造林樹種的生物學、生態學特性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這一方面要求按照立地條件的異質性進行造林區劃和立地條件類型的劃分(見森林立地),另方面要求對造林樹種的生態學特性(對各種立地條件的要求)進行深入的研究。一般來說,採用鄉土樹種造林比較容易實現適地適樹,但有時引種外來樹種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開展生產性引種前須經過周密的分析及一定時期的引種試驗(見林木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