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祖師

北宋時期知名宗教人物

章公祖師,法號普照,俗名章七三。

北宋哲宗(趙煦)元佑年間(公元1086年至1094年)在福建省德化王村(現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成佛。因其真身四肢身首俱全,後人稱之為“顯化六全章公祖師”,元代至元(世祖忽必烈)二十九年即公元1292年,當地林氏族人為祈求時運,由本村勸首林章新等號召眾戶捐集錢款,占卜選擇吉日於壬辰年乙巳月壬辰日(即公元1292年5月18日)吉時重新修塑章公祖師金身佛像。

章公祖師坐化成佛后。林姓族人為感激其救助之恩,視其為“開山恩主”,歷代供奉於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林氏宗祠普照堂大殿的正廳之上,而林氏族人的祖先牌位則退居於左側偏廳供奉,林氏族人代代相傳,教育後代,知恩圖報,生生不息,鄰里和睦,民情質樸,鄉風可塑。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章公祖師小時候是放牛娃,有一次放牛時,在一個名為“佛子格”的地方,受到仙人點化,得道成為一代高僧。
章七三皈依佛門之後,廣結善緣,救苦救難,自己採集草藥,免費救助四方民眾,當時瘟疫肆意橫行,陽春林氏族人得到章公祖師的救助,得以維繫生存繁衍。
章公祖師坐化成佛后。林姓族人為感激其救助之恩,視其為“開山恩主”,歷代供奉於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林氏宗祠普照堂大殿的正廳之上,而林氏族人的祖先牌位則退居於左側偏廳供奉,林氏族人代代相傳,教育後代,知恩圖報,生生不息,鄰里和睦,民情質樸,鄉風可塑。
清代的學士李清時還曾為章公祖師題過“開山恩主、顯化六全、章公祖師”的牌匾。不過在文革期間,這塊牌匾被賣至泉州一帶,現如今普照堂上已換成一塊LED電子屏擱置在正堂上方,播放著“開山恩主、顯化六全、章公祖師”等字。

軼事典故


成佛塑像

章公祖師,法號普照,俗名章七三,章公祖師37歲時,北宋哲宗(趙煦)元佑年間(公元1086年至1094年)在福建省德化王村(現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坐化成佛。
因其真身四肢身首俱全,後人稱之為“顯化六全章公祖師”,元代至元(世祖忽必烈)二十九年即公元1292年,當地林氏族人為祈求時運,由本村勸首林章新等號召眾戶捐集錢款,占卜選擇吉日於壬辰年乙巳月壬辰日(即公元1292年5月18日)吉時重新修塑章公祖師金身佛像。

章公寶像

文化大革命期間,有天晚上工作隊組織召開全體村民大會,當村民得知要將章公祖師毀掉時,為了保護章公寶像,幾個村民就偷偷離開會場,合力地將寶像從普照堂搬出來,藏到隔壁的東埔村民房裡。寶像每隔幾天就要換一個藏身之地,夜黑風高的時候,年輕的村民抬著寶像,從一個村民家躲進另一個村民家裡,躲避毀滅之災。在文革期間,村民們甚至頂著危險,以及工作隊的嚴加追查,在東埔村的民居藏護20年,每年的農曆十月初五是章公祖師的生日,村民們都會秘密地為章公祖師過生日。改革開放后好幾年,政策還沒有完全明朗,善良的村民還不敢讓章公祖師進祠堂,怕政策改變會再遭遇不測,直到1985年章公祖師才正式返坐普照堂。
每年的十月初五普照堂都非常熱鬧,外出的鄉親都會回家參與共慶章公祖師的生日。

坐墊解讀

章公祖師肉身佛坐墊側面的兩行文字是相向而書的,其文字完整內容是這樣的:“本堂普照章公六全祖師自顯化后,歷經年載不記,其詳始緣自(此處殘缺)誓鎮斯堂迨今。大元丙子,大劫一至,人物零丁,香火不興,災難屢至,始得本里勸首林章新世興等,運心抄願當坊眾戶寶鈔,卜擇壬辰年乙巳月壬辰日乙巳時,重塑祖師寶像,裝飾一新。祝願鄉閭肅靜,人物康安,兩暢時若,百穀豐成,子孫旺盛,災難潛消,凡有禱祈,立符心愿,太(此處應殘缺三字)至元貳十玖年五月朔。住普照堂僧一崇謹題,流傳後代觀記耳。”(註:“寶像”中的“像”實寫為“相”,“裝”實寫為“粧”。“歷”字為推測,“至元”中的“至”字處實際剝落無存,但可確定為此字)。
從坐墊的文字中我們可以結合歷史我們可以了解到,大元丙子年,即元世祖至元十三年,也是宋恭帝德祐二年和宋端宗景炎元年,即1276年,這一年至1279年初是試圖頑抗的南宋余部與已經建國的元朝在中國南方交鋒混戰的年代。1276年2月,宋恭帝趙顯雖向元表降奉璽,但廣王趙昺6月在福建福州以宋端宗稱帝,8月文天祥受命為同都督諸路軍馬,立府南劍州(今南平),聚兵積糧,欲抗元支撐南宋東南半壁河山,當地民多積極響應,包括福建畲族首領陳吊眼、許夫人也投入抗元鬥爭,但最後都以失敗告終。這樣,戰亂的影響也勢必波及大田縣,導致當地遭遇“大劫”而“人物零丁,香火不興”。時局穩定后的1292年,當地村民眾為祈求時運,由村首林章新等號召眾戶捐集錢款,占卜選擇吉日吉時重修了章公祖師佛像。元代至元(世祖忽必烈)二十九年五月朔(初一),為壬辰年乙巳月壬辰日,即公元1292年5月18日。
據《王林家譜·普照堂記》(陽春村清中期前稱王春)中的記載判斷,章公祖師37歲時坐化於宋哲宗趙煦元祐年間,這個時間段為公元1086至1094年,比元初重修時的坐墊年代早198年至206年,這個年代與荷蘭科學方法測定的早200年左右的結果完全相符。

人物事件


文物追討

啟動追討
2015年3月23日福建省文物局發布消息,稱福建文物部門初步確認“肉身坐佛”是二十年前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被盜的章公祖師像。大田縣文博部門消息,國家文物局接受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村民聯合委託國家文物局追討章公六全祖師像的申請意願,根據相關的國際公約,啟動追討程序。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貿易流落到海外的文物,會採用贖回的方式,但對於非法盜掘走私出境的中國文物,政府不會出錢購買,並按照國際公約,依靠國際合作依法追索。中國政府先後加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1995年《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締約國之間會根據公約依法追索。
國家回應
2015年6月6日鳳凰衛視專訪中國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勵小捷表示:我們對流失文物的追索和返還的工作一直高度重視,我們也加入了這個國際上的1970年公約,就是一個文物反盜竊、盜掘和走私公約,文物追索工作大體上是通過三種途徑,第一是外交的,第二是司法的,第三是民間的。對於證據確鑿,事實清楚,這樣的文物流失案,我們主張第一採取的渠道是外交渠道和司法渠道,而且這幾年,這兩個渠道也都有成功追索的案例,那麼對於民間渠道,我們也表示支持,像章公祖師肉身像,這就是民間先發起的,而且被盜的時間、照片上那個字,都說明是當時那個村的東西。事情的性質也很重要,也就是說,我們是被盜的,是流失文物,那麼對於這種文物呢,我們就應該是無償的讓它返還。
對簿公堂
2017年7月14日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索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訴訟案在荷蘭舉行首場法庭聽證會,控辯雙方將首次對簿公堂。
作出判決
2018年12月12日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作出判決,駁回有關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討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起訴,理由是不清楚中國的村民委員會是否有權提起法律訴求。
二次追討
2020年12月4日下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訴被告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凡·奧沃雷姆)、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譯:設計及諮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譯:設計諮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