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軍協議
裁軍協議
裁軍協議召開時間是1932年2月至1934年6月,召開地點是日內瓦。
1932年2月至1934年6月國際聯盟主持在日內瓦召開的裁減軍備會議。
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各帝國主義國家為限制對手的軍備,掩蓋自己的擴軍備戰的事實,欺騙人民群眾,紛紛提出裁軍口號。國際聯盟盟約亦規定會員國應將軍備減少到最低限度。根據國聯決定成立的國際裁軍會議籌備委員會自1926年5月在日內瓦舉行會議。會上帝國主義鬥爭激烈,經過六次會議才於1930年通過一裁軍方案最後報告書。1932年2月2日,國聯主持的裁軍會議在日內瓦正式開幕,共有包括非國聯成員國美蘇在內的60餘國參加。會上各大國都提出自己的方案,力圖加強自己,削弱對方的軍事實力,尤以法、德矛盾突出。至1933年6月,會議才接受英國提出的《麥克唐納計劃》作為未來裁軍協定的基礎。會議進行期間,德、日已走上法西斯化道路,國際局勢惡化。1933年10月,德國退出裁軍會議。1934年6月11日,在帝國主義激烈的軍備競賽中,裁軍會議未取得任何實質性成果而宣告結束。
裁軍協議
1997年4月24日,正在俄羅斯進行國事訪問的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克里姆林宮同俄羅斯總統葉利欽、哈薩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統阿卡耶夫、塔吉克總統拉赫莫諾夫簽署了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
據隨同江澤民主席訪問的外交部新聞司司長沈國放透露,上述協定的主要內容是:我國與俄、哈、吉、塔雙方將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裁減到與睦鄰友好相適應的最低水平,使其只具有防禦性;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不謀求單方面軍事優勢;雙方部署在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互不進攻;裁減和限制部署在邊界兩側各100公里縱深的陸軍、空軍、防空軍航空兵、邊防部隊的人員和主要種類的武器數量,確定裁減后保留的最高限額;確定裁減方式和期限;交換邊境地區軍事力量的有關資料;對協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協定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經雙方同意可以延長。在長達7000多公裡邊界線各自一側100公里範圍內,裁減后每一方保留的陸軍、空軍、防空軍航空兵的人員不超過13.04萬人。但這並不意味著中方的兵力會轉移到其他地區,這個協定從內容到宗旨都不存在軍事結盟問題,協定明確規定不針對第三國及其利益。
我國同俄、哈、吉、塔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談判始於1989年11月,當時在中國和蘇聯兩國之間進行。談判旨在落實1989年5月中蘇關係正常化時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關於將部署在中蘇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裁減到與兩國正常睦鄰關係相適應的最低水平、在邊境地區保持安寧的協議。1990年4月24日,中蘇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和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指導原則的協議》
1991年12月蘇聯解體后,俄、哈、吉、塔四國組成聯合代表團與中國繼續進行邊境裁軍談判。雙方根據"指導原則協議",首先就《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達成了一致。1996年4月26日,中、俄、哈、吉、塔五國元首在上海簽署了這一協定。1997年初,雙方經過談判,又完成了《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的制定工作
裁軍協議
(人民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