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貴錢賤

銀與錢在流通中比價失衡的現象

徠一種經濟現象,由於銀與錢在流通中的比價失衡,導致人民手中的貨幣貶值,購買力下降,物價上漲,進而對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產生巨大影響。當出現這種情況時需要國家採取強有力的宏觀調控政策來保證經濟健康發展。

流通情況


銀兩與制錢并行流通。在一般情況下,國家度支和大宗交易多用銀,“國家地丁課程俸切捐贖,無不以銀起數”〔1〕,“部司庫藏,皆以銀為出入”〔2〕。銅錢主要用於平民百姓與商人進行交換等日常生活中,最突出的便是農民以谷帛易錢,以錢購物,交納賦稅不能直接以錢文,而必須折色兌銀繳納。因此,銀與錢在流通中的比價如何,對國計民生影響甚巨。從嘉慶年間即19世紀初期,銀貴錢賤的問題逐步顯現,鴉片戰爭爆發后,這一問題愈益嚴重,對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產生了巨大的衝擊,使社會矛盾更加尖銳化。

巨大變動


清代,銀與錢的比價,清初定為紋銀每兩當制錢一千,流通於市場。這一規定雖然只在清初短期內如此,但無形中卻成為整個清代銀與錢比價的標準,即是以此作為判斷銀錢貴賤的尺度。
清前期,從順治元年至嘉慶十二年(1644—1807年)160年間,銀錢比價表現出較長時期的相對穩定,始終是在一千文左右波動,幅度不大。但到嘉慶年間,白銀外流日甚一日,銀與錢的比價開始發生巨大變動,銀貴錢賤以直線上升的趨勢發展,以致道光末年每銀一兩所換制錢達二千餘文,銀貴錢賤從而成為嚴重困擾社會和危害勞動人民的瘤疾。

銀貴錢賤加劇


鴉片戰爭前,由於銀元衝擊所引起的白銀折耗和鴉片走私導致的白銀外流,銀貴錢賤的問題已十分嚴重,清政府曾採取多方面的對策,但未能收效。
在鴉片戰爭前夕,銀一兩所換制錢已達一千二三百文,最高達一千六百文,較清初年一千文已增加近2/3。鴉片戰爭后,一方面由於此前導致銀貴錢賤的原因並未消除,另一方面隨著國內貿易的擴大,對白銀的需求增加,也對銀錢比價產生了影響。更重要的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由於西方侵略者的掠奪和巨額戰爭賠款,以及大量傾銷產品和鴉片貿易合法化所導致的外貿逆差的擴大,使白銀外流的情況更為驚人。
據統計,鴉片戰爭期間英國在中國東南沿海直接掠奪商民和官府庫銀及現金,計7302894元銀元,加上《南京條約》賠款2100萬元,兩項合計,至少在2830萬元以上;又據彭澤益綜合考訂各種不同的估計所得出的統計數字錶明,自1843—1846年間中國對外貿易逆差輸出白銀約有 3900—4700多萬銀元。而1847—1848年間,據估計中國每年須以白銀支付的貿易逆差約為1000萬銀元。由此可知,從1843—1848年,中國白銀凈出數為六七千萬元之多(不包括戰爭賠款)。合計19世紀三四十年代(1830—1848年)白銀外流的總數,在不到20年的時間裡,竟達1.2億兩以上。這巨大漏卮,相當於道光年間每歲財政收入四千多萬兩的三倍還多,怎麼不使中國市場銀兩稀少,銀貴錢賤呢?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天朝的白銀幾近涸竭”了。
由於上述種種原因,道光末年銀貴錢賤的情況日趨嚴重,到1844年,據王慶雲《紀銀錢價值》中載:“今銀價每兩二千,較昔平時錢價益倍之,較貴時幾及三倍。”1845年銀價上漲更甚,御史劉良駒奏稱:“銀價之昂未有甚於今日者,京中紋銀每兩易制錢乃二千文,外省則每兩易制錢二千二三百文不等”,而且“其勢日就增加,尚無底止”。
1846年包世臣在《致前大司馬許太常書》中說:“南方銀一兩皆以二千為準,北方聞更甚於此。”至於1847至1850年間的情況,彭澤益根據直隸寧津縣大柳鎮一家商店帳冊的記錄,以戰前的1821—1836年銀錢比價為指數(100)進行推算,此數年銀與制錢的兌換額分別為:1847年2167.44文,1848年2299.34文,1849年2354.98文,1850年2230.32文。這份有代表性的材料基本反映了當時全國銀錢比價波動的情況。道光末年,銀錢比價已是嘉慶初年與鴉片戰爭前的一倍,甚至更多。

銀貴錢賤危害


銀錢比價的急劇變動,對社會各階層產生了不同程度的衝擊,引起了社會經濟生活的陣陣痙攣,給國民生計帶來了深刻的影響。
1.對金融信用行業的影響。在鴉片戰爭前,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錢莊(錢鋪、錢店、錢局)、銀號、票號等通融銀錢的信用機構,在全國各省已普遍存在,它們或經營銀錢兌換或款項存放或發行錢票,其活動相當活躍,在銀貴錢賤的情況下,信用行業的經營者們有的雖借銀價日昂之機,進行投機活動,牟取了暴利,但大多數卻難以逃脫因銀貴錢賤、投機失利的命運,因為“民恐錢票化為廢紙,必爭就錢莊取錢,旬日之間,遠近麇至,錢莊大者猶可挹注,其小者猝不能應”,結果只能“關門逃匿”。如北京向為商賈雲集之地,錢票尤其盛行,鴉片戰爭前計有錢鋪千餘家,但因經營失利而“關閉十有二三”,所存票帖“大半無從追討”,以至經營信用的莊主、票主等因不能維持信用而紛紛破產,成為當時的普遍現象。這對我國近代信貸金融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2.對商業的影響。由於民間各種貿易,往往大宗論銀,而零賣論錢,“銀貴以來,論銀者不加而暗加,論錢者明加而實減,以致商賈利薄,裹足不前”。同時,由於社會購買力的降低,“銀貴錢賤,民之生計既艱,商之貨物不售”,以致道光末年“富商大賈倒罷一空,凡百貿易,十減五六”。至於小商小販,因其規模小、資金少,主要經營居民生活日用品,靠批發與零售之間的價格差額和銷售量獲取微薄之利,然而在“市肆貿遷,百物隨銀騰貴”的情況下,這種價格差額愈來愈小,而一般購買力的萎縮又使銷售量很難保證,這樣,本小利薄的小商小販不能不陷入貧困。駱秉章在其奏稿中承認:“向之商賈,今變而為窮民;向之小販,今變而為乞丐。”商業貿易因而發生了嚴重的蕭條。
3.對手工業的影響。由於手工業者的經營特點是將自己的全部產品作為商品出售,然後購進所需的生產資料和消費品,以從事再生產,這決定了他們對市場具有特別的依賴性。市場上銀錢比價的巨大波動,使他們在賣出自己的產品換取制錢,購進較大宗的原料用銀兩支付的過程中,備受銀貴錢賤之苦。正如吳嘉賓所說“凡布帛菽粟傭工技藝以錢市易者,無不受其虧損”,從而導致了手工業者因不能維持簡單的再生產而大批失業。
4.對農民和農業的衝擊。面對銀貴錢賤所引起的社會危機,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政權和經濟利益,總是把危機轉嫁於勞動人民身上,他們所受衝擊最為猛烈,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銀貴錢賤客觀上降低了農產品的價格,農業勞動力的價值大大地貶低了。鴉片戰爭后,五口通商,中國的經濟日益成為世界資本主義的附庸,自然經濟遭到破壞,並開始解體。農民(特別是東南沿海及其附近的農民)與市場的關係日益緊密。市場之波動、貨幣價值之漲落,與他們的經濟生活休戚相關,他們自然也就無法逃脫銀貴錢賤的打擊。因為在白銀不斷升值的情況下,制錢的價值大大下降了。而農民出售農副產品所換取的是價值日賤的制錢,這就意味著農民勞動產品的價格實際上發生了大幅度的跌落,無形中暗受其苦。道光末年江南經濟發達地區出現了“銀幣耗,農夫織婦,畢歲勤動,低估以售之,所得之錢不可輸賦”的現象,農民受害之深,昭然可見。
其徠二,銀貴錢賤加劇,封建官府和地主為轉嫁負擔,肆意盤剝農民。由於“銀價昂貴,每屆徵收錢糧,比照先年銀價,已及三倍,而官復以錢易地傾瀉火耗”,加上解運周折,“繁難特甚”。官府征辦錢糧的負擔的確較以前增加不少。同時,政府規定交納賦稅必須用銀,銀價的上漲也必然加重作為田賦徵收對象的土地佔有者——業主的負擔。直隸寧津縣大柳鎮市場主要農產品及手工產品零售價與白銀購買力的比較表中表明,同樣數目的銀兩,在1821—1836年間能買米一石,到1843年就能購米一石三斗四升,到1850年能購一石五斗六升,也就是說,由於需要用農產品出售換錢兌銀以交納田賦,即使賦稅征額沒有增加,在1843—1850年間,隨著銀價的上漲,賦稅承擔者的實際負擔已增加了34%—56%,更何況官府並非自守歲取之常。如丁履恆《錢幣議》中載:“官吏慮其如此(指市儈抬高銀價所致之虧累),當夫定價徵收之日,不得不多加其數以備折閱,不肖者遂因而生心,信稱浮折。”因此,地主和自耕農完納賦稅力不能支。據曾國藩奏稱:“昔日兩銀換錢一千,則石米得錢一千。今日兩銀換錢二千,則石米僅得銀一兩五錢”,以致業主“動以昔日兩年之賦,足今一年之額”。地少產薄的自耕農已是“倍形竭蹶”,他們不堪銀貴錢賤的打擊和官府的科派,紛紛“以田易命”,失業而淪為佃農或遊民。即便中小地主亦受到了相當程度的打擊。於是由此發生連鎖反應:銀貴錢賤的加劇,對清政府的財政造成了嚴重威脅,使中央不得不催逼於地方;地方官府因受賠累而相率倍取於民;地主苦於虧折又將增加的負擔誅求於佃戶,使銀貴錢賤所帶來的災難最終落在農民頭上。這大致反映了當時各省農民所受剝削日益加重的一個總趨勢。
5.對清政府財政的影響。銀貴錢賤的加劇,使清政府的財政稅收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危機,主要表現為稅收短缺、國庫空虛、度支日繼。稅收短缺,原因首先在於銀貴錢賤使各直省不能將地丁錢糧遵額解送部庫,拖欠之風盛行。清政府規定,各地徵收賦稅,在上交給戶部時,必須以錠銀解進,而老百姓交納錢糧,多用制錢折色,這樣官府就得將錢按市價兌換成銀再鑄成銀錠,然後解運。但在銀價日昂的情況下,每當官府批解錢糧時,市儈趁機抬高銀價,“往往有今日批解錢糧而明日銀價驟下”的現象,加上火耗及解運過程中的各種費用折耗,使得官府也受了不少賠累。據黃爵滋奏稱:“各省州縣地丁漕糧,征錢為多,及辦奏銷,皆以錢易銀,折耗太苦,故前此多有盈餘,今則無不賠墊”。由於解送錢糧的賠墊,加上水旱兵革,歲不絕聞,開支日益增多,各省的財政狀況已極為窘困。因此,往往“將例解銀兩藉詞任意遷延”,或“請留款待用,或請免撥他省,或請歸還原墊”,以致“入冊報撥款,甚屬寥寥”。據戶部報告,1843年以前統計全國各省積欠地丁等項共合銀593.48萬兩,從1843年至1847年上半年止,各省欠地丁銀為206.48萬兩,到1847年底,各省續欠地丁銀總額達106.53萬兩,共計銀906.49萬兩,截止1848年底,各省陸續完報並豁免的地丁銀共280萬兩,還欠626萬兩之多。這一數字接近於戰後國庫每年貯存的銀數。其次,是關稅稅源的枯竭。由於“銀價日昂,商賈畏累不前,百計偷越”,不僅商業活動大為減少,而且偷稅漏稅情況十分普遍,因此關稅收入亦漸形虧短。再者,從鹽課方面看,由於銀價昂貴,而“各省鹽商賣鹽俱系錢文,交課盡歸銀兩,昔則爭為利藪,今則視為畏途”。鹽商虧累甚重,不能照常經營,私鹽則趁隙充斥市場,使得鹽務俱形疲弊,鹽課因之大大缺額。從以上三方面的分析可見,銀貴錢賤使清政府國庫的主要財源幾近枯涸,不能向國庫輸送足夠的銀兩,從而使國家的財政處於極度窘迫的狀態。在鴉片戰爭前收支兩抵尚餘551萬餘兩,而戰後每年的財政結餘卻明顯地減少了,最多的1847年也只有380餘萬兩,而最少的年份竟只有幾十萬兩(1843年35.9萬餘兩,1849年55.6萬餘兩) 。
總之,由於“銀貴錢賤”的日益加劇,各業因之衰敗凋敝,人民深受其苦,清政府因而陷入“稅金不能入庫,國家瀕於破產”的危險境地。飽受剝削壓迫,財盡苦極,走投無路的廣大農民,被迫鋌而走險,道光末年全國各地抗捐抗租鬥爭和會黨起義此起彼伏,預示著一場大規模的人民反抗鬥爭即將到來。因此,可以說道光末年“銀貴錢賤”加劇所引起的嚴重杜會問題,是咸豐初年太平天國運動爆發的一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