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
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總體系
教育制度是指國家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與組織的體系及其管理規則。與它相互聯繫的兩個基本方面:一是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與組織的體系;二是教育機構與組織體系賴以生存和運行的整套規則,如各種各樣的教育法律、規則、條例等。但是,在教育學里,人們通常把教育機構與組織的管理規則當做教務管理問題來專門加以論述,所以教育制度這個題目論述的重點便是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與組織的體系。
就教育機構與組織的體系而言,教育制度不僅包括教育的各種施教機構與組織,而且包括教育的各種管理機構與組織;教育的施教機構與組織既包括學校教育機構與組織,也包括幼兒教育機構與組織、校外兒童教育機構與組織、成人教育機構與組織,等等。所以說,教育制度是由上述這些教育機構與組織構成的系統。
從邏輯上講,教育的各種施教機構與組織和教育的各種管理機構與組織都是教育制度這個題目應當論述的範圍。但在教育學中,教育制度這個題目通常只論述教育的各種施教機構與組織構成的系統。
漢語中,對“制度”的解釋有兩種意思:一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規程辦事的規則,如工作制度、學習制度等;一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的體系,如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等。
英語中,表示“制度”的詞有兩個:一是system,另一個是institution。system有“系統”、“體系”、“制度”、“體制”等含義。institution有“建立”、“制定”、“設立”、“制度”、“慣例”、“風俗”以及“公共機構”等含義。從詞源上看,institution來自動詞institute,而institute的拉丁詞源為instuere,有“制定”、“創立”、“授職”、“獲得權力”等意思。
因此,無論是從漢語還是從英語來看,“制度”一詞都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機構或組織的系統;二是機構或組織系統運行的規則。這兩個方面是不可分的,一個機構或組織系統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系統,就是因為它具有一套明確的、具有約束力的運行和協調規則。這套規則為系統的每個要素所理解和遵守。反過來說,一定的制度或規則總是以一定的組織或機構系統為對象的,起到制約和協調機構或組織之間及其內部的各種關係的作用。不存在沒有規則的機構或組織,就像不存在沒有實施對象的規則一樣。
首先,教育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各級各類的教育機構與組織,而不是指一些非教育機構或組織及處於分散和孤立狀態的教育機構或組織。例如,教育制度的實施一般並不涉及家庭、企業以及其他一些公共活動場所,原因就在於這些機構與組織並不是專門化的教育機構或組織,它們只是具有一定意義的非專門化的教育影響作用而已。又例如一些短期或長期的培訓班儘管擔負起一定的教育培訓的任務,但它們不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教育機構或組織系統之內的,屬於一些零星的教育活動,因此,也不在教育制度規範之內。國家在制定各項教育制度時,也很少將這些臨時性的教育機構與組織包括在自己的系統之內。其次,教育制度是指教育機構與組織體系賴以存在和運行的一整套的規則,如各種各樣的教育法律、規則和條例,等等。
教育制度的主體是“學制”。
它主要包括:①為尚未達到入學年齡的兒童提供的學前教育;②各級學校教育,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③為生理或心理上有缺陷的兒童提供特殊教育;④為各類在職人員或其他已超過正常學齡範圍的人提供的成人教育,如繼續教育、回歸教育、業餘教育等;⑤各級教育行政管理機構。
二戰以後,教育社會學的研究重點從研究教育制度本身的形成、發展和改進轉向研究教育制度在一個更大的社會結構中的地位和功能,以及教育制度與其他多種制度之間的關係。對教育制度的功能的研究中,西方教育社會學從只注意社會化功能發展到對其他多種社會功能的研究。其中,和諧理論學派認為教育制度的主要功能是:①傳播文化;②促進政治一體化;③促進經濟發展;④促進個人發展;⑤篩選人才;⑥推動創新。此外,還有一些潛在功能,如有助於解決某些社會問題,以及形成青年亞文化等。衝突學派則強調教育制度為社會群體進行社會流動,獲得或保持權力、財富和聲望提供手段和資本,認為資本主義國家的教育制度有維持和加重社會不平等的功能。
教育制度作為一種制度形成並發展起來,是近代資本主義國家的機器大生產的發生和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的產物。教育制度對其他社會制度的影響日益增大,並成為社會結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知識經濟時代,各國對教育制度的重視已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我國當前也已認識到教育制度的重大意義,但國家對教育的重視程度還有待提高、增加教育投資、完善教育制度還是教育改革的前提和重點。
中國現階段所存在的教育問題:
中國教育體制改革要解決的基本問題包括:在現實的政治體制和社會制度中,如何建立政府與學校的正確關係;在市場化的社會環境中,如何確立政府與市場在發展教育上的不同定位和功能;在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如何建立、平衡中央與地方管理教育的許可權和關係,促進教育的地方化;改善學術與政治的關係,促進學術民主和學術自由,以保障學術研究的高水平和創造性;在各級各類教育中,建立以人為本的管理制度……
前不久,在由中國21世紀教育發展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學院聯合主辦的“教育制度改革:探索與反思”研討會上,北京理工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楊東平教授、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教授李盾、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學院院長諸宏啟教授及來自福特基金會的何進和民辦信孚教育集團的柴純清等專家就中國教育發展提出了上述問題並進行了闡述。
教育制度改革的理念和價值:
楊東平、儲朝暉、王烽等專家認為,中國的政治文明、社會進步、可持續發展都有賴於先進的、真正能夠興國的教育。面向21世紀的中國教育需要新的教育哲學和教育理想,改革需要奠定清晰的價值和目標。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與建設市場經濟體制和發展民主政治的社會現代化方向相一致,中國教育的基本價值至少應當包括以下方面:
現代教育的歷史,就是不斷普及和擴大教育的歷史,通過更大程度地實現“教育機會均等”,從而提高民族素質,滿足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對教育的需求,增進和擴大社會民主。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和旺盛的教育需求,特別需要弘揚中華民族重教興學的精神和民間辦學的優秀傳統,進一步開放教育,解放教育生產力。這也是“窮國辦大教育’的一個必由之路。同時,需要發展信息時代以通訊技術和網路為主的各種新的教育方式和途徑,在終身教育的視野中,構建學習型社會的教育制度。
現代教育不僅是經濟建設的“發動機”、科技發展的“加速器”,也是社會的“穩定器”和“平衡器”。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促進社會公平和教育公平不僅是一種理想,也是一個現實的發展目標。當前特別值得重視的是導致教育不公平的制度性原因。需要通過有效的公共政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縮小而非人為擴大客觀存在的各種教育差距和社會差距。
在我國的現實中,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著重建教育的公共性。它意味著要通過制度創新,分散和下放管理權力,促進辦學體制的靈活性和多樣化,使教育重新成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生機盎然的事業。在教育多元化、社會化、地方化的格局中,重建教育在社會生活中的主體性。與此同時,需要確立學術自由、學術自治、師生平等、社會參與等價值;確立知識分子的學術權力和在教育、科研中的中心地位;建立科學化、民主化的教育決策體制和機制;建立學校與家長、與社區緊密聯繫的參與機制。
現代教育具有人力資源開發和人的發展這樣相輔相成的兩翼,必須在教育的功利和非功利的兩種價值之間保持恰當的平衡,重視教育樹人育人、文化傳遞、社會整合等非功利價值,防止經濟主義、科學主義、能力主義、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對教育的戕害,防止教育的失衡和異化。
確立以人為中心、以人為本的教育價值,是指與學科中心、考試中心的價值相反,圍繞青少年生長的實際需要而進行的民主的教育、活的教育、有用的教育,以培養具有良好素質的現代社會的合格公民;同時,使各級學校成為社會和社區的文化中心,使教育成為社會文明和道德的燈塔,成為文化傳承和繁榮的源泉。
長期以來,在我國學校教育的現實中,理論與實踐、學校與社會、學生與社會生活相脫離的弊端特別嚴重。因而,造就一種實用性、適用性的教育仍然是必要和重要的追求。教育應能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生活的需要,滿足青少年成長的實際需要,能夠切實地改善人的生存處境和提高生活質量。這樣的教育必然是因地制宜的、靈活的和多樣化的,它有賴於教育管理體制的地方化,以及使學校真正擁有辦學的自主權。
教育體制改革的基本問題和動力機制:
楊東平、儲朝暉、王烽等專家認為,具體的教育制度改革,包括教育行政制度改革,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公共教育財政制度的建立,基礎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現代學校制度的建立,考試、評價和用人制度改革,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社會參與制度的建立等許多方面。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是教育行政制度改革。教育行政制度改革需要汲取有限政府、依法行政等行政體制改革的原則,落實《行政許可法》和其它法律法規,改革高度集中、大一統的教育管理體制,使教育主管部門的行政職能從管理型、計劃型向指導型、服務型轉變。通過政府教育管理權的下放,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以恢復教育的活力、創造力和多元化,實現學校的自主性、學校管理的民主化.
在論及當下中國教育改革的動力機制時,楊東平等專家認為,當前包括教育在內的公共事業領域的改革,存在三種不同的動力和價值。
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國家主義的目標和價值具有很強的慣性,仍在當下的社會生活、公共政策制定中發揮重要作用。其基本特徵是強調中央政府所代表的國家利益,強調效率和發展。為此,習慣性地主張強化中央政府的權力,國家掌控資源,實行集中計劃,在資源配置上存在城市中心、效率優先、重點扶持、輕視和歧視民辦教育等價值特點,形成教育系統城鄉之間、重點學校與普通學校之間、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之間的“二元結構”。
市場經濟的發育改變了教育的外部環境,使市場機制、市場價值等極大地影響了教育發展。教育消費、教育成本分擔、教育投資、教育服務之類的觀念深入人心,個人的教育權利和教育利益開始受到重視。它主張經濟效益和管理效率,傾向用企業管理改善教育管理。它推動了入學機會和標準的多元化,同時具有將利益交換原則引入教育的傾向,試圖用“金錢面前的平等”改變“分數面前的平等”。它推動了教育地方化的發展,也產生了所謂的“地主效應”,如各地名牌大學招生本地化的趨勢。
轉型期體制改革的重要特點被稱為是“內部人改革”,即在缺乏社會參與和利益博弈機制的情況下,由掌握重要資源的權力部門自己進行的改革。因而,在這一模式下的改革,其實際關注的往往不是如何開放市場,公平、公正地提供公共服務,以及通過管理改革提高效率;而是通過創收、收費等營利性的環節追求自身利益,甚至公開地設租尋租。它造成了基於壟斷而產生的部門利益及特殊利益集團,造成扭曲的市場和不公平競爭,極大地敗壞了改革的形象,引致人們對市場化方向的懷疑。
基於上述,專家們強調,當前最突出的教育問題,表現為如何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如何確定和規範政府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的功能、教育責任,奠定教育公共政策的基本價值。
美國教育制度的一個特色點,是美國教育為社會上每一個人而辦,不是專為少數人而設。用稅款興辦的免費教育,除了設立一般學校的科目如數學、歷史、語文外,還有縫紉、打字、無線電與汽車修理等科目。學生可依自己的興趣、個人未來的計劃和才能,從許多科目中自行選修。美國教育的主要目的,在於發展每個孩子的才能,不管它高或低到什麼程度,同時給每個孩子灌輸公民意識。
美國的教育制度,整體上可分為四個階段,那就是:(i)學前教育(pre-schooleducation);(ii)初等教育(elementaryeducation);(iii)中等教育(secondaryeducation);(iv)高等教育(highereducation)。從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都是屬於大學前(pre-college)的教育,包括保育學校(nurseryschool)及幼兒園(kindergarden)、小學、初中(juniorhighschool)及高中(highschool)。
美國法律規定,任何學齡兒童均應進入學校就讀,並提供義務(免費)的中小學教育,當然進入私立學校就讀的話,便要繳付相當昂貴的學費。有些公立中學,也錄取外國學生就讀,並會發給留學生簽證,但這些外國留學生,卻要繳交學費,情況與其它進入私立中學的學生大致相同。至於小學與中學的學制,在配合上也有幾個不同的形式,因每州、每個城市或鄉鎮的不同情況而有異(例如有些是六年小學及六年中學制,亦有些是學分為二或三年制的初中及四年制的高中等等形式),但無論何,原則上在學童十八歲時,應該念完中等教育。由於美國的養務教育普及,大約有93%的適齡兒童接受中等教育,而70%可完成學業,其中大部分再進入大學或專上學院繼續升學,開始他們的高等(專上)教育。
美國高等教育對'專才'的培訓,主要是在研究院與高等專科學院的教育及訓練上,而也是在這個層次上每年吸引了千萬以上的留學生到美國接受高深的訓練。
研究院及高等專科學院開設的課程及學科,種類繁多,從核子工程到中國文學,從商業行政到法學與醫學,林林總總,不一而足。念完研究院課程的學生,經校方核定,會頒發以下的學位:
(一)碩士學位(Master'Degree):視乎學科的性質來決定是文科碩士(M.A.)或理科碩士(M.S.),通常需時兩年的時間;亦有一些學校設有公共行政學碩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法學碩士(MasterofLaw)、神學碩士(MasterofDivinity)等學位課程。通常學生需要通過G.R.E.考試(GraduateRecordExamination)才會被錄取。
(二)工商管理學碩士(M.B.A.即MasterofBusinessAdministration):由於工商發展迅速,對工商管理人材的需求殷切,為配合市場的需要,攻讀M.B.A.學位的人士日漸增多甚至留學生念這課程的人數也急速上升,以滿足中國大陸、香港、台灣三地市場經濟發展上的需要。
而M.B.A.的課程又可再區分為會計、管理、市場學等專業,但通常入學的條件之一,是要學生通過GMAT(Gradu-ateManagementAdmissionTest),成績優良,才會錄取。考試內容分為英語能力(verbalability)及數學思考力(mathe-maticalability)。留學生當然還要通過托福(TOEFL)英文考試才會被考慮。
(三)博士學位(DoctoralDegree):博士學位課程通常是需要先修畢碩士課程,但亦有例外。最普遍的博士學位就是哲學博士(Ph.D.,即DoctorinPhilosophy),但絕大部分的文、理科博士大都是授予Ph.D.學位,而不單限於哲學這個學科。通常博士學位課程需要三年或以上的時間,理科時間較短,文科時間大多較長。至於念教育學科的,博士學位則稱為Ed.D.(DoctorinEducation)。博士學位是美國高等教育制度下的最高學位。
(四)法學博士(J.D.)與醫學博士(M.D.):這是美國社會的律師與醫生必須具備的專業學位。由於這兩個行業的執業者社會地位很受人尊敬,也造成了不少大學畢業生申請就讀,以致入學錄取的機會相當果難,但學生畢業后可以學以致用,直接地為社會服務,這也是高等教育主要的目的之一,即培養為社會服務的人材。
初等教育
在中國小學6年,初高中各3年,共計12年;在英國則為13年制。
1-6年級其實就是幼兒園的等級,所以並沒有具體教學。
7-9年級為一檔次。與中國小學類似,開始學習所有科目,但並不非常注重學習成績,算是一種開導式教育以培養興趣,故基礎教育紮實度與國內不可相比。
10、11年級被稱為GCSE,類似中國初中。此時已經開始注重學生自己的興趣培養,除語文(英語),數學,外語(法語)之外,必修的為物理、生物、化學、電腦、體育。其他按照自己興趣,選修3門科目。其範圍非常廣泛,美術、音樂、地理、拉丁、德語、體育(理論)、商業、經濟等。GCSE兩年畢業需要參加一次統考,成績分為:A*\A\B\C\D\E\F\U。從優到次,U屬於不及格。等級按最後成績百分比所定,一般來說,總成績中統考成績佔60%,平時成績佔40%。
12、13年級被稱為A-Level,類似中國高中。在這兩年是騰飛的時刻,哪怕在之前GCSE,論知識的紮實度,中國學生還是有優勢的。但在A-Level,差距被縮短甚至被超越。A-Level第一年需要修4門課(科目不限),然後第二年則只需要修3門課。(當然如果興趣廣泛也可選修最高至5門。)A-Level因為科目數量原因,其制度有點類似大學。每門科目需要學習特定數量的單元,每個單元有一次考試,然後算所有單元的總成績。考試在每年1月和5,6月,兩個階段,允許重考。總成績中考試佔40%,平時成績佔30%,還有一份類似論文的作業佔30%。成績被分為5檔:A\B\C\D\E,低於E屬於不及格(Fail)。(在英國一學年分為3學期,具體將留到大學部分一起解釋。)
另外值得一提,在英國對於學生課外興趣的培養是非常關注的。特別是體育,學校之間在不同項目上也經常比賽。男生比賽的項目主要是橄欖球、板球、曲棍球、田徑;而女生則是長曲棍球、無擋板籃球、田徑。
升學制度
對於報考大學,全國大學連網有一個叫UCAS的系統。其實就是報考電子化,每個學生可以選擇6個大學的科目,然後自己有一個自我簡介將會通過UCAS傳到所要報考的大學。其中也包括了自己的預測成績,大學也按照這個來發出邀請書,有時也會先邀請參加面試。當收到學校邀請書之後,上面會寫有入學成績要求,只有最後成績達到標準即可入學。(也會有成績差一檔次但也能入學的情況,按科目招生數量而定。)學生只允許接受2分邀請書,即第一和第二志願。如果收到的邀請書超過2份以上,只能選擇回絕。學校迴音最晚也都會在5月份收到,那樣學生就可以專心為最後考試作準備了。關於預測成績,是老師根據學生的學習狀況所判定的最後可能獲得成績,非常重要。在這一點上,英國人的信譽就展現了出來,並不會有開後門的情況出現。而這種情況一旦被發現,將嚴肅查處。所以平時努力是必需的。
高等教育
在英格蘭,大學一般都是3年制,現在也有不少3年制科目出現4年制選項;而蘇格蘭則是4年制,因為之前的是12年制的中等教育,這樣加起來的時間也是16年。也許是高等教育統一吧,蘇格蘭大學也有3年制學科。
大學每學年分為了3學期。第一學期為9月中至聖誕節(約12月中);第二學期為1月中至萬聖節(約4月中);第三學期為5月初。教學段是第一和第二學期,第三學期屬於考試。大學第一年,第一學期屬於基礎回復鞏固,第二學期就是提升,第三學期複習。
至於學習方式,是學分制,倒是不必太多介紹。4年制中,第一第二年成績不會算入最後總成績,所以只要拿到及格便可繼續下一年學業。第二年完全屬於提升了,至於能學習到多少就完全靠自己的努力了。第三年根據自己情況開始分類了。第四年屬於研究,或者說寫論文完成一個課題。
日本是個近代教育極其發達的國家。日本的學校教育制度,體現以下幾個特點:
1、完整的教育體制
日本實行的是6,3,3,4,5體制。也就是說,小學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學4年,大學院(研究生院)教育5年,修士(碩士)課程2年,博士課程5年(包括修士前期課程2年,博士後期課程3年)。
2、系統的教育體系
日本的教育從學前教育的幼兒園教育開始,到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修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后教育,已經形成了系統的教育體系。除上述學校外,屬於中等教育類的學校,還有專修學校和各種學校;屬於高等教育的還有高等專門學校,短期大學以及專修學校和各種學校。特殊教育也是日本教育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包括盲聾啞學校,養護學校等。日本學校教育除全日制之外,還開設了通信制學校,如通信制高中,通信制短大,通信制大學,通信制大學院(研究生院)。總而言之,日本的學校教育,既有全日制學校,又有通信制學校;既有普通學校,又有以盲聾啞人為對象的特殊學校。
3、國立學校,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並舉。
4、實行了9年義務教育。
5、與眾不同的每年3月畢業和4月始業的學校運行制度。
堅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教“雙輪驅動”。通過改革調整政府、社會、學校的關係,釋放辦學活力。通過法治引領、保障、促進改革,構建有效支撐質量提升的教育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