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鋆立
原《東吳法律學報》總編輯
梁鋆立(1905—1987),乳名善堯,新昌新天鄉(今回山鎮)樟花村人。出身書香門第,其父、叔父均為清末舉人。初就讀於縣城南明小學,再就讀於上海南洋大學,並於上海曙光大學夜間部補習法文,先後就任上海中華書局英文編輯及商務印書館法律與文學書籍編輯,1926年卒業於上海東吳大學法科。先後擔任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部秘書及上海市第一特區臨時法院推事。1929年5月,梁鋆立被派任駐美華盛頓公使館秘書,出席第十屆國際聯盟及國際法編纂會議,任中國代表團技術顧問。1930年,獲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旋又獲得卡內基和平基金會國際法教師研究員獎學金,進入哈佛大學法科。其間,嚴詞揭露日本侵略行為,列舉《國聯盟約》、《九國公約》等相關條約,逐一指出日本在華軍事行動之侵略本質,最終使日本方面理屈詞窮退出國聯。
出身書香門第,其父、叔父均為清末舉人。初就讀於縣城南明小學,1926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科,先後就任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秘書、法官懲戒委員會秘書、上海區高等法院推事,不久赴美國留學,為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法科卡內奇和平基金會教師研究員、瑞士日內瓦大學研究員。歸國后,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參事、司法部秘書、南京中央政治學校和中央大學教授等職。1937年至1946年,任國民政府駐英大使館參事、國際聯盟中國代表團顧問。1968年以後,任海牙國際法學院教授、國際仲裁法院仲裁員,奉派出席國聯大會、聯合國舊金山制憲會議,任第二次世界大戰倫敦戰犯審理委員會等國際會議代表團顧問、聯合國第一次及第二次海洋法會議執行秘書。晚年任台灣私立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所長、《東吳法律學報》總編輯。
1933年,梁鋆立回國,任行政院參事,並在上海東吳大學法科兼課,擔任《中國法學季刊》編輯。1936年,任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專任委員,從事法律及條約審議工作。在與英美商訂平等新約時,堅決捍衛國家利益。
抗日戰爭期間,奉派赴歐,開展抗日宣傳工作。1939~1946年,擔任駐英大使館一等秘書。1945年,他先是奉派出席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倫敦戰犯委員會”等國際會議,接著又參加了舊金山聯合國制憲會議,是少數幾個見證聯合國誕生的中國人之一。應聯合國秘書長之聘,從1946年起擔任聯合國秘書處國際法編纂司司長,主持國際法發展和編纂工作,同時負責《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年報》編輯出版,直到1964年滿60歲退休為止。正是這段經歷,讓梁鋆立聲名遠播,全球知名。1948年夏,梁鋆立重返荷蘭,在海牙國際法學院發表演講《國際法之發展與編纂》,備受國際法學界推崇。1964年9月16日,聯合國秘書長宇譚發出感謝信,稱讚服務聯合國18年、即將退休的梁鋆立:“自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創設以來,對該委員會之工作及成果所作之貢獻,將長久令人懷念。這些年來閣下優異之表現,的確樹立了一國際公僕所必須具有之高度水平。”
1968年,梁鋆立客居台灣,先後在台灣政治大學和東吳大學執教。1971年,東吳大學成立法律研究所,受聘擔任首任所長,主編《東吳法律學報》,對法律稿件尤其是國際法學術專論要求甚高,一經入選,擲地有聲,為其母校東吳大學作出重要貢獻。1979年9月9日,一代國際法大師梁鋆立因直腸癌病逝,時年76歲。
著有《國際法之法典化》(法文)、《中日滿洲事件之國際法》(英文)等。所撰專論,多系外文,鑽研精深,見解獨到,陽春白雪,國人知之者少,故其國際學術名聲遠高於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