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法租界

廣州法租界

廣州法租界,為近代中國4個在華法租界之一(另外3個是上海法租界、天津法租界和漢口法租界)。同時也是廣州的2個租界之一,與廣州英租界同在沙面島上。今位置為廣州市荔灣區沙面街道。

1861年開闢。第二次鴉片戰爭后,英法兩國佔領廣州,選定了鄰近傳統的外貿區廣州十三行(當時已被燒毀)西南面,珠江白鵝潭邊上的小沙洲作為租借地,人工填築成沙面島,其中法租界佔有東部的1/4,面積66畝,地租每年每畝1500錢,指定專人轉交給中國政府。東部有一橋與華界相通。

簡介


廣州法租界僅供法國來華做外貿生意的洋人居住,不允許華人入居。法國將沙面法租界內空餘土地進行拍賣,並開始大興土木進行市政建設,除興建洋樓館舍外,還設有公園、醫院、教堂等公共設施。到19世紀末,已形成井然有序的獨立街區,儼然一座獨立於廣州城之外的法國小城。
1888年,法國人在沙面法租界建築東方匯理銀行廣州分行,辦公大樓位於今沙面南街16號樓。
1915年 法國興建駐廣州領事館新館,位於沙面南街20號。是年,法國租界當局興建郵局,樓址位於法租界東端的轉彎處,經營各種郵政業務。
1943年5月18日,法國維希政府派人與汪偽政府官員褚民誼、夏奇峰等接收委員簽訂了“交還廣州、天津、漢口法租界的《實施細目條款》”,同意放棄在華租界。6月5日,汪精衛政權同日收回天津法租界、漢口法租界和廣州法租界。汪偽南京政府派偽廣東省長陳耀祖於是日“接收”沙面法租界。在沙面廣場,法國維希政府駐廣州領事在日本駐廣州總領事石川的監督下,將沙面法租界“交還”偽廣東省長。

終結


二戰結束后,新成立的法國戴高樂政府亦宣布將沙面法租界交還中華民國,廣州沙面法租界終於以條約的形成,回歸中國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