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華證券為專業的綜合性證券商。主要業務包括股票債券之經紀、承銷、自營、與新金融商品、股務代理、及個人理財等各項證券相關業務。

主營業務


大華證券服務的對象,涵蓋了政府部門、企業、金融機構及一般投資大眾。大華證券目前在全台各地設有27個營業據點,由超過一千位以上的專業人員,提供客戶高質量的投資理財服務。

公司簡介


(圖)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圖)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華證券於91年11月8日加入中華開發金控集團,成為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簡稱開發金控)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藉由開發金控的強力後盾與豐沛資源,大華證券的市場競爭力得以大幅提升。而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簡稱開發工銀)系開發金控另一主要子公司,為台灣直接投資領域的產業龍頭,提供法人客戶各種金融產品與服務。大華證券透過與開發工銀的資源整合與緊密合作,得以進一步發揮集團綜效,創造股東最大利益。
為擴大證券金融布局,大華證券自82年起陸續轉投資設立子公司,藉此跨入新的業務領域。首先於82年底成立大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華期貨),提供全球金融市場的期貨與選擇權投資服務;隨即在來年成立大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華投顧),提供專業的投資分析與股票全權委託投資管理服務;大華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設立於89年)則針對快速崛起的大中華市場,提供海外金融商品經紀、承銷與財務顧問等服務;92年設立的大華期貨經理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華期貨經理),則以提供期貨全權委託代操服務為主。大華證券透過設立上述各子公司,進一步達到產品擴充與業務多角化的目標。

願景與策略


大華證券始終堅持“專業、誠信、創新”的經營理念,以深耕客戶關係與滿足客戶需求為目標,期許成為金融市場的“價值創造者”,並針對投資大眾提供“一站夠足”的整合性投資平台,使各類投資人均可享受便利、多元化以及量身定做的產品與服務。
在此同時,大華證券也逐步擴大國際業務範圍,致力於成為跨國性區域金融機構。身為開發金控的主要成員,大華證券將積極支援開發金控的業務拓展,使開發金控成為亞洲的最佳投資銀行。
大華證券堅持公司營運透明化,並管特實施高標準的公司治理。

董監會成員


董事
許道義
大華證券董事長兼代總經理
台證證券前總經理
劉紹梁
開發金控資深副總經理及策略長兼開發工銀總經理
理律律師事務所前合伙人
曹為寶
卡金控資深副總經理
瑞士聯合銀行前董事總經理
王幼章
開發金控資深副總經理
賴淑珍
開發金控副總經理
林誠二*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鍾彩焱 *
元智大學會計系副教授
註:*獨立董事
監察人
邱德馨
卡金控資深副總經理兼財務長
中信證券亞太區前財務長及發言人
南怡君
開發金控資深副總經理兼法務長
理律律師事務所公司投資部前資深律師

經營團隊


許道義
大華證券董事長兼代總經理
台證證券前總經理
永豐金證券前總經理
美國俄亥俄大學企管碩士
徐錫華
大華證券副總經理兼財務長
花旗集團台灣區前副總裁
奧勒岡大學企管碩士

子公司


大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華投顧)成立於1994年為大華證券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主要業務為針對國內股市,提供法人與個人投資客戶專業深入的投資分析服務。大華投顧一貫堅持的服務理念,是透過平衡穩健、多樣化投資以及風險控管的方式,協助客戶達到長期穩定的投資報酬。大華投顧擁有實力堅強的專業投資團隊,由經驗豐富的代操經理人以及洞悉市場脈動與產業分析的研究人員所組成。
大華投顧亦為國內首家取得由證期會核發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執照的公司。客戶只要在大華投顧開立全權委託賬戶,即可依照個人期望的獲利目標,獲得最專業的投資管理服務。
大華證券於1993年底轉投資成立大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華期貨),為國內第一家期貨公司。大華期貨提供客戶全球四十多個交易所的期貨與選擇權經紀服務,包括台灣、美國、日本、英國、法國、新加坡、澳洲等地。商品範圍涵蓋農產品、金屬、能源、外匯、利率與股價指數等。
除期貨經紀與結算業務之外,大華期貨亦於2003年成立期期貨問事業部,提供客戶完整的諮詢服務,包括提供市場報告、推薦投資機會、技術面與基本面分析,以及教育投資人如何參與期貨市場與掌握獲利機會。
大華期貨也開發出線上整合性期貨交易平台(http://www.gcfc.com.tw/),籍此提供投資人更多更方便的投資方式。此平台提供安全且多功能的交易模式,不僅有即時報價與網路下單系統,還有各類趨勢團與市場分析,以及針對投資人克制化的投資策略建議與線上諮詢教育。
大華證券於1997年成立大華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簡稱大華香港),作為通向國際化的第一步。大華香港的主要業務,為針對迅速崛起的大中華市場,提供海外金融商品經紀、承銷與財務顧問等證券相關服務。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已成為世界潮流,一個公司治理制度健全之企業,才能體現企業的真正價值。大華證券深信,惟有真正落實公司治理、獲得投資人信賴的企業,才能長治久安、永續經營。
在大華證券的公司章程中,即依據主管機關核定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確規範公司之組織架構與各部門功能,同時亦設立了獨立運作的內部稽核部門,更明訂其部門主管不得執行其他與內部稽核無關的職責,以避免可能的利益衝突。
大華證券切實遵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證券交易所、中華民國銀行公會與中華民國券商同業工會歲公司治理之相關規定,以及由台灣證券交易所月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制定公告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具體作法包括:任命獨立董事,強化公司治理機制。
提高財務諮詢與營運狀況的透明度,包括在台灣證券交易所的股市觀測站、櫃檯買賣市場與大華證券的官方網站上,及時更新重要資訊,隨時提供最新消息、財務報告與年報,以持續加強與投資人的互動。強化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