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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軍

曾任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

陳軍,男,1968年6月出生,重慶萬盛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

2021年11月,重慶南川區城投集團黨委原委員陳軍被“雙開”。

人物經歷


1986年3月參加工作
1986.03—1986.08 ,四川省重慶市公安校學習
1986.08—1992.11 ,四川省重慶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隊工作
199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2.11—1997.06 ,四川省重慶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工作,曾任副大隊長、大隊長
1997.06—1999.04 ,重慶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大隊長
1999.04—2007.05 ,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第一支隊支隊長
(1996.08—1999.06,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習;1997.08—1999.12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學習;2006.02正處級)
2007.05—2010.02 ,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渝中區支隊支隊長
2010.02—2010.04 ,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交巡警支隊支隊長
2010.04—2011.11 ,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常務副總隊長
2011.11—2013.04 ,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政委(副廳級
2013.04—2021.07,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
(2012.09—2015.06,重慶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21年5月,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陳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職決定

2021年7月6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政府第147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陳軍的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總隊長職務。

雙開處分

2021年11月,經查,陳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甘於被“圍獵”,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驗收、工程款劃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陳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