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汝佳
深圳市寶安區公安消防大隊沙井中隊新橋專職消防隊原班長
潘汝佳(1992年1月——2017年9月23日),男,湛江市吳川市人,生前為深圳市寶安區公安消防大隊沙井中隊新橋專職消防隊班長。
2017年9月22日23時41分,沙井街道金銘泰塑膠製品公司廠房5樓倉庫著火。潘汝佳所在的新橋專職消防隊奉命趕赴現場處置,因燃燒物為手機外殼等塑料製品,火勢猛烈併產生大量濃煙,情況十分危急。為控制火情,潘汝佳主動擔任滅火強攻組第一水槍手內攻滅火,在其他戰友的掩護下,帶頭強行推進水槍陣地,成功壓制了火勢。由於現場環境複雜,煙霧濃重,致使潘汝佳同志暈倒在火災現場,經沙井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於9月23日10時01分不幸犧牲。
2021年9月3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在廣州起義烈士陵園舉行2021年廣東省《烈士光榮證》頒授儀式,深切緬懷和褒揚為國家、為人民英勇犧牲的英雄烈士。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林克慶為因搶險救災而犧牲的潘汝佳烈士的遺屬頒授《烈士光榮證》。
潘汝佳
“在火海中,潘汝佳挺身而出,與火魔展開殊死搏鬥,保衛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盡顯英雄本色。他不怕流血犧牲的精神感動了整個深圳,可惜的是,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青春的25歲,定格在這片和平年代的‘戰場’上。他是一位以生命赴使命,用熱血鑄忠魂的逆行勇士,他永遠值得我們紀念。”吳川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覃朝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