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光榮證
證書
《烈士光榮證》在繼承以往烈士證書設計理念基礎上,豐富了樣式內涵,以莊嚴、肅穆、穩重、溫暖為主基調,體現國家意志,展現中華文化,強調烈士及烈屬榮譽與權益,蘊涵著廣大人民群眾對英烈的敬意、哀悼和追思,較好地展現傳承性、時代性、榮譽性。
證書由兩種版本組成,一種為存放版,另一種為懸掛版,一同發放給烈士遺屬,方便烈士遺屬存放與懸掛。
2019年8月1日國務院公布實施新修訂的《烈士褒揚條例》,將英雄烈士保護納入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體系,規定以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名義制發《烈士光榮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烈士紀念日舉行頒授儀式,向烈士遺屬頒授。
2019年9月30日是第六個烈士紀念日,也是首次啟用《烈士光榮證》並舉行頒授儀式。為了指導各地啟用並組織好《烈士光榮證》頒授儀式,增強頒授工作的儀式感,讓廣大烈屬切實感受到烈士榮光、烈屬榮耀,退役軍人事務部日前就啟用《烈士光榮證》並做好頒授工作專門印發了通知,規範了《烈士光榮證》印製、編號、犧牲情形等製作標準;明確了新舊兩版烈士證書的銜接規定,並對烈士證書頒授儀式提出了指導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