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
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
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位於南京中山北路101號,外觀別有新意。2001年,鑒於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獨特的價值,被升格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如今它已經褪去了昔日的威嚴,所有的小轎車都停在其主樓和門樓之間的庭院內。2012年6月9日,網友“川流舟”發帖為這座民國建築求救。
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圖集
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成立於1928年11月。1937年12月日本攻佔南京后,該院西遷,最高法院檔案管理處設立於武昌,后又繼續西遷,和南京國民政府同時遷往重慶,直至抗戰勝利后還都南京,遷回中山北路原址辦公。1949年4月,它結束了自己的使命。在1950年9月至1967年3月,這裡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址,現為江蘇省糧食局、省地方志辦公室等單位辦公地。1992年,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被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7月,又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容納了近百家單位成了大雜院
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內停滿了車
走進主樓,一左一右兩個木質紅樓梯依然結實,二樓的廊道沒有燈,可以看到外露的電線。這裡的門都是紅色的木門,隔成一間一間的,已經猜不出60多年前,這些房間的功能是什麼,現在都被掛上了各種不相干的招牌——雜誌社、機票代理點、果品公司、視覺工作室……近百家單位把這裡變成了一個大雜院。
走在院子的廊道里,抬頭就能看到斑駁的牆面,有的地方白色的塗料脫落,露出了裡面青色的磚頭;有的地方門板破裂,看上去很破敗……院落內的各家單位把自行車停放在其中一個小院落內;而一側小門邊的泥土也沒有人清理。
“肯定要修繕,目前正在等方案”
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
“這個院落的產權單位是江蘇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房產處,裡面有好多公司、協會,還有兩家住戶。”這位負責人說,上世紀60年代,為了解決住房問題,這個院落變成了辦公大樓加住戶。在南京市文廣新局的一份調查報告上寫著“原樓高3層,其中中間後部為兩層,上世紀60年代,南、北、中間的后樓各加蓋1層,加蓋部分確屬違章建築,到此次調查時,南、北后樓的違章建築已經拆除。”
除了違建,這份報告說,該建築目前使用單位較多,也存在對外出租的情況,在剩下尚未拆除的違章單位內仍然有兩戶居民居住,整幢建築內人員情況複雜,電路老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建築已經建成使用80年,房屋整體結構老化嚴重,存在木質構建腐朽、牆體開裂等現象。不過,對於市民舉報的拆牆打洞現象沒有發現。
這位負責人說,目前,剩下中間樓頂的違章建築因兩戶居民的安置問題沒解決,所以尚未拆除,相關單位正在積極努力,最終將予以拆除。而解決火災隱患及房屋老化問題的方案也在設計當中。“這個國保肯定要進行修繕的,目前正在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