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應急管理局

隴南市應急管理局

隴南市應急管理局,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隴南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32號)和中共隴南市委辦公室、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隴辦發〔2019〕2號),隴南市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應急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隴南市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隴南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李永宏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製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隴南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規定對全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履行雙重管理職責,監督管理市級礦山和危化救援隊伍。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隴南市應急管理局
隴南市應急管理局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中央和省屬在隴南企業及市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市際、省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優化、統籌全市應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市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局負責組織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提出建議或作出決定。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編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全市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洪澇災害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市應急局可根據相關部門的提請,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全市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局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製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全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3、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煤礦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局承擔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文稿起草、督查督辦、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及退休幹部等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市際、省際合作與交流。負責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救援管理科)
組織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駐隴南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和保障工作。
指導各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協調指導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製並推進落實,協調指導火災預防、撲救工作,負責重大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指導洪澇災害救援工作。
(三)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指導推進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五)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科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基礎工作。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和綜合協調工作。
(六)防災減災救災科
編製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組織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市救災物資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和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綜合管理生產安全事故信息、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和應急數據管理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
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組織對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研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等方面體制機制和政策性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及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准入的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
(八)宣傳教育科
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理論武裝、意識形態、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局屬網站及新媒體平台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對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承擔安全生產考試發證工作。

行政編製


市應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12名、事業編製7名,工勤編製2名。部門領導職數另行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0名。市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隴南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侯建平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