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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的路

弗羅斯特作詩歌

《未選擇的路》是美國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創作的文學作品。這首深邃的哲理詩展現了現實生活中人們處在十字路口時難以抉擇的心情。

在詩中,詩人選擇了一條人跡稀少、布滿荊棘的道路,正如詩人在現實生話中選擇了不會帶來豐富物質的寫詩生活。詩人在作出抉擇后,同時又遺憾“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選擇一條路,並堅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後的回憶中輕嘆遺憾。

這首詩樸實無華而清新雋永、寓意深刻。詩歌分為四節,每節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別押韻,自如的節奏中透著堅定又滲出絲絲遺憾。整首詩韻律優美,讀起來傳遞著優雅的音樂感。

作品原文


第一節
意境圖
意境圖
Two roads diverged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in the undergrowth.
第二節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第三節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b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第四節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註釋譯文


註釋

1、diverged:分叉。
2、bent:彎曲。
3、undergrowth:矮樹叢,灌木叢。
4、as just as fair:既合適也平坦。
5、claim:此處意指“理由”。
6、grassy:多草的,草深的,草茂盛的。
7、wanted wear:踩踏的較少,want在這裡作lack解。
8、worn:wear的過去分詞。
9、equally:相等地,平等地。
10、trodden:tread的過去分詞。
11、sigh:嘆息聲,嘆息。
12、ages:很長一段時間,許多年
13、hence:從此後,從今後。

譯文

版本一
黃色的樹林里分出兩條路,
可惜我不能同時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佇立,
我向著一條路極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從林的深處。
但我卻選了另外一條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顯得更誘人、更美麗,
雖然在這兩條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跡,
雖然那天清晨落葉滿地,
兩條路都未經腳印污染。
啊,留下一條路等改日再見!
但我知道路徑延綿無盡頭,
恐怕我難以再回返。
也許多少年後在某個地方,
我將輕聲嘆息把往事回顧,
一片樹林里分出兩條路,
而我選了人跡更少的一條,
因此走出了這迥異的旅途。
版本二
黃色的林子里有兩條路,
很遺憾我無法同時選擇兩者
身在旅途的我久久站立
對著其中一條極目眺望
直到它蜿蜒拐進遠處的樹叢。
我選擇了另外的一條,天經地義,
也許更為誘人
因為它充滿荊棘,需要開拓;
然而這樣的路過
並未引起太大的改變。
那天清晨這兩條小路一起靜卧在
無人踩過的樹葉叢中
哦,我把另一條路留給了明天!
明知路連著路,
我不知是否該回頭。
我將輕輕嘆息,敘述這一切
許多許多年以後:
林子里有兩條路,我——
選擇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條
它改變了我的一生。

內容簡介


《未選擇的路》是弗羅斯特的一首名詩,作於1915年,最初收錄於他的第三本詩集《山間》(1916)中。在這首詩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徵的意象揉合起來,闡明了他對於人生、社會和宇宙的態度。弗羅斯特在詩歌風格上的一個最大特點是樸素無華,含義雋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於平淡無奇的內容和簡潔樸實的詩句之中。本詩堪稱是這方面的典範,其語言質樸自然,但在構思上卻非常巧妙。全詩一共4節,可分為兩層。第1-2節為第一層:第1節交代了樹林里有兩條道路,其中的一條極目望去,消失在叢林深處,詩人處在岔路口,面臨著抉擇;第2節詩人敘寫自己選擇了另一條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詩人認為它“顯得更誘人,更美麗”。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我”的雙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時涉足兩條路。這一重矛盾中詩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為不能同時涉足兩條路而感到的遺憾——一條路平坦通暢,極目可望見它的盡頭;而另一條路幽寂荒涼,充滿著引人探索的誘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時涉足兩條路之後,究竟選擇哪一條路的問題。在經歷了複雜的心理過程之後,“我”終於選擇了那條人跡更少的路,想讓另一條路留待後日去走,可這顯然是作者做出抉擇后的一種自我安慰,因為“我知道路徑延綿無盡頭,恐怕我難以再回返”。但詩人選擇了人跡罕至的路並不是草率決定的,雖然他知道另一條路可能平坦通暢,可他仍然選擇了那條幽寂荒涼的路。

創作背景


創作契機
《未選擇的路》的靈感來自作者羅伯特·弗羅斯特對他在英國最好的朋友愛德華·托馬斯經常做的一件事情的善意玩笑。弗羅斯特經常與托馬斯在鄉間散步:托馬斯不停地想要選擇一條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國朋友展示某種奇異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風景的路。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馬斯都要為做出的選擇後悔,為如果他們選擇“更好的”方向他本來可以向弗羅斯特展現的那些事物而長吁短嘆。許多次,當這一切發生時,新英格蘭人就會為那些無用的悔意笑話他的威爾士一英國朋友。
從這種為本來可能發生什麼的長吁短嘆中弗羅斯特悟到了一些東西。這種行為方式是弗羅斯特從不選擇的道路,是他學會避免的道路。因此,在他作為一個成功的、新近被發現的詩人回歸美國后不久,當他想起這件事情時,弗羅斯特裝出自己就是愛德華·托馬斯而寫出了《未選擇的路》。他馬上就抄了一份寄給了托馬斯,沒有做出任何評論,然而他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夠注意這首詩是多麼諷刺地建立在那非弗羅斯特式的短語“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之上的。實際上,弗羅斯特的期望落了空。托馬斯並沒有理解這個善意的笑話,因為其中的諷刺處理得很聰明、很微妙。
1915年,《未選擇的路》發表后,弗羅斯特希望他的美國讀者能夠體味到這首詩中的中心諷喻意義;但是他再次失望了。然後,他在公眾面前朗誦《未選擇的路》時開始提示他們。一次,他講到一個語法學校的女孩寫給他的一封信,在信中她問他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嘆氣?”他說那封信和問題使他作出了決定:不再提示。另一次,在公開朗誦完《未選擇的路》后,他作出了更加直接和明顯的警示:“你們可得小心那首詩;它是首棘手的詩歌,非常棘手。”
他從來沒有承認在那首詩中他對自己和他的諷刺處理得太過於微妙,但是這些情形值得被作為一種指示記住,即在一首詩或者一封信中,弗羅斯特經常喜歡盡量假裝出自己沒有某一立場,只是為了嘲弄——有時侯溫柔,而另一些時候則尖刻。
創作依據
聯繫作者的人生經歷,這首詩的創作又有其他的現實依據。詩人出生於聖弗朗西斯科一個教師家庭,在美國西部度過童年。他對詩歌的興趣在中學時代就已顯露,曾在校刊上發表過幾首詩。19歲時,他在文學周刊《獨立》上發表詩歌《我的蝴蝶:一首哀歌》而收到第一筆稿費。接下來的近二十年時間裡,他一邊教書、管理農場,一邊繼續自己的詩歌創作。但在此期間,他的詩歌一直得不到當時美國詩界的承認,為此,他感到痛苦和憂慮。1912年,弗羅斯特已經38歲,為了讓心愛的詩歌能發表,他作出了一個重要的選擇,放棄他在一所師範學校教書的職業,放棄本來可能更加平靜、安穩的生活,遠渡重洋,來到了英國倫敦。當時,對於詩人來說,教書可能是一條平坦通暢的生活道路,而寫詩的道路則可以說充滿了幽寂荒涼。但是,詩人堅定而執著地選擇了詩歌創作的道路。弗羅斯特的詩歌之路就像他在《未選擇的路》中寫的那樣,人生的岔路不可能兩條都選“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明知其中一條可能走起來更艱難,卻還是選擇了它。“Then took the other,as just as fair,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在英國,他很快結識了很多知名的作家和出版商。1913年,他的第一部詩集《孩子的心愿》出版后,立刻引起了轟動。美國著名詩人龐德,也因感受到了詩人作品振奮人心的力量而極力推崇弗羅斯特的詩作。次年,他的《波士頓以北》(North of Boston)相繼問世。也正是這條寫詩的道路改變了詩人的命運,使他成為最受人喜愛的美國詩人之一。從此,一切都變得不同“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隨著他第二本詩集的出版,弗羅斯特踏上了歸國的路程,他下定決心要在自己祖國站穩腳跟,贏得詩名。當時,詩人已經認識到自己創作的動力和源泉是養育他成長的美國新英格蘭,那裡有一種寫詩的衝動,也只有那裡才是他的創作天地和靈感之源。這次離開英國,回到祖國,對弗羅斯特來說,又是一次重要的選擇。這次選擇和他三年前要移居英國倫敦一樣重要並且更加難能可貴。當時他因無詩名而走,以期在異域撞開文學之門;此時,他因詩名而歸,以求能恆久擁有自己的創作之源,開拓一片新天地。
作為一個現代詩人,在詩歌的形式上,弗羅斯特也像《未選擇的路》中寫的那樣,他選擇了一條少有人踐踏的路,走出了一條與20世紀多數詩人迥然不同的道路。當許多詩人熱衷於搞詩歌試驗時,他沒有標新立異,企圖嘗試詩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繼承傳統,走了一條用“舊瓶裝新酒”,即舊形式表達新內容的道路。他的詩一般都遵從了傳統的韻律形式,比如押韻的雙行體、三行體、四行體、十四行體。弗羅斯特很少寫自由詩,他曾說過,詩歌如不講韻律,就像打網球不設攔網一樣。他喜歡用淺顯易懂的口語和人們熟悉的韻律來描寫自己觀察入微的日常事件,並從中發掘出獨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寫上細緻含蓄、耐人尋味。當時,美國詩壇總是拿高雅、圓熟、不著邊際的鋪張賣弄等作為詩歌標準,而弗羅斯特並沒有為了迎合世俗的要求而改變自己的詩歌風格。正是由於詩人的這種創作風格,38歲以前,他在美國一名不值,他的詩歌不被出版商所接受。但恰恰也正是由於詩人的創作風格,使他發表的第一部詩集《孩子的心愿》得到了當時英國文學評論界的一致好評。龐德曾說它是美國很長時間以來最好的一本詩集。這也再一次印證了《未選擇的路》中所說的,“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作品鑒賞


賞析

《未選擇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詩,它表面平易,實則蘊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傾訴個人經歷,實則表達人們的共同感受。在這首詩里,弗羅斯特抓住林中岔道這一具體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們豐富生動的聯想,烘托出人生岔路這樣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徵。詩人選擇的是人們司空見慣的林中岔道,來闡發如何抉擇人生道路這一生活哲理。
詩的前三節似乎僅在平直地描寫林中的那兩條路的不同,但其中卻蘊含著極大的比喻意義,第四節詩人筆鋒一轉,從林中之路躍到描寫人生之路,“而我選擇了足跡更少的那一條,然後它決定了我的人生從此不同。”這結句寄寓著詩人無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徵性和哲理性。
詩人以含蓄清新、別具匠心的藝術風格再現出優美的自然風光,並且通過對自然景物的描寫,反映人們內心深處的情感波瀾。詩還注意引起人們的聯想,把理性與情感融於一首短詩之中,深化了這首詩的意蘊.給人以豐富的啟迪。詩人是通過優美的意境創造和濃郁的抒情表達把哲理隱含其中並傳遞給讀者的。
在這首詩中,詩人以樸素自然的語言和韻律來表現自己對人生的思索。這種質樸無華的風格使這首詩如夏夜裡清涼柔和的風,洋溢著清新自然的情趣,給人一種沁人心脾之感。
這首詩描繪的是一個面臨選擇的人和他進行選擇時的心態,至於選擇的具體內容並沒有寫出。詩人的著眼點是選擇本身。每一個讀者都能夠在這首詩中發現自身的生活體驗,理解其中的哲理內容。因為這首詩具有內涵的開放性,猶如一個巨大的構架,其中的內容有待讀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顧自己的人生之路,從而受到觸動而引發深深的思索。
層次內容
詩分四節,第一節寫詩人站在林間交叉路口,久久躊躇,他對兩條路都很嚮往,但不能同時都走,必須選擇一條;而一旦選定了一條,就沒有回頭的機會了。這是多麼的無奈又無助。這樣的開頭,自然使人聯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回頭的,只是浪費時間,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無法收回,因為時光不會倒流。所以詩人望著那一條消失在叢林深處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這沉思的過程中,他心裡也許已經作出了決定。
第二節,詩人選擇了其中的一條路,這條路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顯得更誘人,更美麗”,“卻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跡”,詩人選擇的是一條少有人走的路,而不是像大多數人一樣,選擇那種留下很多旅人足跡的路。詩人也許知道,足跡多的路是平淡的,沒有挑戰性的。
第三節,詩人踏上了自己選擇的小路,開始了艱難的跋涉。可這時候詩人心中對於另一條路也是非常留戀的,他知道只能選擇一條路,卻舍不下另一條路,因為他雖然作出了選擇,但心中仍有躊躇,萬一這一次的選擇是一個錯誤,將“難以再回返”了。這裡詩人寫出了常人都有的一種心理。
最後一節,詩人遙想將來對往事的回顧:在一個小樹林中,選擇了其中一條路,從此決定了自己一一生的路。這裡,詩人並沒有沿著第三節的詩意寫下去,沒有告訴讀者他選擇的那條路結果怎樣,而是寫未選擇的路,留下想象的空間,讓讀者自己去體會。誠然,人生的道路,結果誰料得到呢。詩人顯然有宿命的意味,帶著一絲的惆倀。但這樣寫更接近生活的原本狀態,更能打動讀者的心。
中心思想
弗羅斯特的詩《未選擇的路》揭示的是人生道路上面臨的重大抉擇。詩人並沒有直言兩條路代表什麼,他所闡明的是抉擇本身。詩歌描繪的是一個面臨抉擇的人和他進行抉擇時的心態。詩人所選擇的是一條人跡更少的路,這條路也許更艱辛,更需要開拓,正因為如此,才更具魅力。詩人也許並不十分懊悔選擇了這一條路,但卻分明在惋惜沒有選擇另一條路。不過詩人畢竟比常人更清醒、更自覺,他知道,人生際遇,千變萬化,碰到兩難之境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也只能作出舍一就一的選擇,不論這一選擇是對,是錯,而一旦擇定,就會對未選擇的路懷著深深的眷戀,如果走那條路,也許更奇偉、瑰麗,也許更平凡、黯淡。不管怎樣,當一種選擇成為現實,人們必然會放棄另外一條路,而且只能走下去,不能返回選擇的起點。這就是人生無法解決的悲劇。他年回憶起來,留下的也只能是一聲輕輕的嘆息,一絲淡淡的哀愁罷了。
詩人以具體的、明晰的事物來說明抽象的概念和哲理。樹林中“分出兩條”小路,何其平常。人們的選擇往往不假思索,或者會輕易地選擇那表面上“更誘人、更美麗”的一條,然而很可能由於這漫不經心的行動而決定了今後一生的道路。在這描繪的畫面中,是詩人對人生的思索和嘆息。
藝術特點
• 內在張力的體現
所謂張力是指表面語言與內在信息之間存在的巨大反差,外延與內涵、淺層與深層並置所創造的理解上的突兀和思維跳躍的空間,這其中蘊含著產生美學效果的巨大能量。弗羅斯特慣於以旁觀者的口吻或個人獨白的形式來敘述某種經歷、某一景緻或某個戲劇性場面,不動聲色娓娓道來,在詩歌結尾處才淡然地點出謎底,使人宛若恍然大悟,而又深感意猶未盡。正如他自己在《詩歌的形象》一文中指出的:“詩歌應始於快感而終於智慧,應達到擺脫紛亂生活的片刻的澄清,”可見他對張力的效用領會之深。在他的《未選擇的路》一詩中,詩人似乎在多年以後遙想當初面對林中岔道的情景,一條路明亮而平坦,另一條則雜草叢生,人跡罕至,何去何從?一個行人不可能同時踏上兩條路。詩人只好把未選擇的路留在將來。然而道路總是一程一程的,永遠沒有回頭路。這種願望與現實的矛盾,歧路徘徊的困境使人聯想到詩人說林間道路是虛,談人生旅途為實。一個亘古不變的人生課題一下子把詩的意境拓寬了。
• 意象藝術的使用
意象是一種古老的詩歌藝術表達方式,無論中外皆然。“路”是此詩最重要的一個意象,既是具體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徵意義。古今中外不少詩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這種雙重意義,比如屈原的《離騷》中有“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魯迅也說,“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們都賦予了“路”以不同的含義,表達了對人生的不同看法與態度。在此詩中,詩人通過對未選擇的道路眷戀與遐想,向人們昭示了人生無限豐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條路的遺憾。意識到這一點,或許便為人生開啟了另外的可能性。
語言特徵
一、語言過分規則化
• 語音過分規則化
弗羅斯特強調詩歌創作中聲音和意義的和諧統一,並創造性地提出“有意義的聲音”這一詩歌美學理念氣。從格律和尾韻、頭韻和半諧韻兩方面可以看出此詩的語音過分規則化。
格律和尾韻是詩歌的區別性特徵。此詩包括四個詩節,每節五行,主導格律為五步抑揚格,在此基礎上格律時而發生變化。以第一詩節為例:第二詩行前三音步為抑揚格,四五音步為揚抑格;第三詩行一二音步為抑揚格,三音步為抑抑格,四五音步為揚抑格。反覆變化的格律避免了語音的單調乏味,增添了妙趣,使詩歌富有韻律感。詩的尾韻為abaab,cdccd,efeef,ghggh。同一詩節內不同詩行間的交替用韻和不同詩節間的連續換韻使詩節間完美結合,給人一種多聲迴響、漸次展開、不絕於耳的音樂效果。
第八詩行的wanted wear,第九詩行的though、that和there各自開端輔音相同,構成頭韻形式(一組重讀音節中開端輔音叢的重複)。第一詩節首行和尾行開頭單詞分別為two和to,構成頭韻且發音相似,突出了詩人面臨兩條小路不知選擇哪條的兩難心境。半諧音(一組重讀音節中相同母音或雙母音的重複)是此詩另一語音特徵。第二詩行的sorry和not中的[o]將詩人受到種種限制而被迫捨棄其中一條路時的無奈和遺憾表現得淋漓盡致,第七詩行的having和perhaps中的[æ]表現出詩人對另一條路通向何方的不確定,更含蓄體現出其選擇之難。
綜上,語音過分規則化賦予了此詩強烈的節奏感和迴環曲折的音樂效果,使其悅耳動聽的同時更有力表現出關於人生選擇的主題思想。
• 辭彙過分規則化
辭彙過分規則化指辭彙的重複。不難看出一些詞語在全詩中反覆出現。人稱代詞I重複出現八次,使讀者融入詩中,產生共鳴;二三四詩行and的重複突出了抉擇的緊迫感和詩人的矛盾猶豫、徘徊思量;二四詩行could的重複突出詩人的無奈和想要看清前路盡頭的心理;十四詩行way的重複刻畫出岔路接著岔路,選擇跟著選擇的畫面,深刻詮釋了人生是充滿選擇而無法逆轉的旅程這一哲理。顯然,辭彙過分規則化在賦予此詩強烈韻律感的同時,還起到渲染氣氛、強化主題的作用。
• 語法過分規則化
第一詩行和十八詩行詩句近乎“重複”,增加了表現力度,營造出首尾呼應的效果,使此詩在結構上渾然一體,強化了詩歌主題人生旅途中充滿選擇,不同的選擇造就截然不同的人生歷程。
二、語言變異
• 語象變異
作為語象的標點符號沒有語義,卻具備功能意義。十三詩行的感嘆號與行首感嘆詞Oh連用,加之與下文的聯繫,表現出詩人對未選擇的路的留戀遐想以及必須放棄時的失望無奈,也啟發讀者:人不可逆轉的一生是個有得有失的過程,不要為不得不失去的事物嘆息遺憾,以致失去新的機遇。十八詩行的破折號和兩個重複的I連用,構成前詞遞接,增強語感效果,使讀者體味到詩人的心理變化從面對岔路的仿徨猶豫,到止步不前的躊躇思量,再到做出抉擇的決絕釋然。可見詩人對標點符號的選擇看似輕鬆隨意,實則含義雋永。
• 辭彙變異
此詩用詞簡練樸實,鮮有冷僻累贅詞語出現;大量使用單音節詞,詩句自然流暢。詩人用第一人稱勾勒出一幅生動的秋日林中畫卷,吸引讀者欣賞卷中人物的故事,傾聽其內心獨白,體會舉步維艱的旅者面對兩難選擇的心境,產生相似的遐想和感慨。作為描述性語句as justas fair中兩個同義形容詞的使用不僅滿足尾韻要求,還和下文中表示不確定性的辭彙perhaps、claim、about連用,暗示正是兩條路的相差無幾才導致選擇之艱難,進而含蓄體現出詩人躊躇徘徊的痛苦和進行抉擇的艱難與慎重。
• 語法變異
1.倒裝
第三詩行long I stood為倒裝句式。置狀語於句首除了遵循尾韻外,更具有強調作用,生動描繪詩人止步思慮的畫面,使讀者更深地感受到人生是充滿選擇而不可逆轉的旅行,每次選擇在明確將來人生的同時也限制了自己的人生,因此詩人佇立良久,躊躇權衡。
2.時態
詩人運用一般過去式講述過去選擇林中岔路的經歷,然而第四詩節中的時態發生變異。十六詩行的將來進行時和重複出現的ages連用,刻畫了作者多年後回首往事時或喜或悲的畫面,給人以時間綿長之感;二十詩行的現在完成時強調一切差異已因當初選擇而產生,而這種差異已成事實,是追悔懷念所無法改變的,繼而告誡讀者要面對並堅持自己的選擇。詩中不斷變化的時態營造出時序重組、時空交錯的現象,增加了詩歌的審美效果。
• 語義變異
1.象徵
弗羅斯特善於將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徵意義的意象相糅合,使其詩歌內容和形式完美融合。此詩中象徵手法的巧妙運用凸顯了詩歌的深刻內涵,使其愈加精妙。Roads是貫穿全詩的中心詞,這一具體形象象徵人生之路。詩人借用他某一次選擇林中岔路的經歷揭示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主題選擇。人生旅途中選擇不斷地擺在人們面前,很多事情不能兼得,因此要不斷做出選擇和取捨,不同的選擇將導致今後迥然的生活軌跡。詩人選擇roads作為詩歌主題可謂取材凡近而寄託深遠。此事物為人們所熟知,容易喚起讀者相似的生活體驗,使其受到觸動,引發深思。結合詩人生平,此詩可被視為詩人在人生道路上的自白:在屈從現實和追求夢想的兩難選擇中,他最終在職業上選擇從詩棄教,在創作上選擇堅持自己的行文風格而非隨波逐流。
2.反語
反語即用與本意相反的話語表達本意。詩人敘述其思慮良久后選擇了一條人跡罕至的路,按照常規思維,所選擇的路(The Road Taken)是此詩強調的重點,更適合做題目。而詩人將The Road Not Taken用作題目,看似與詩歌主題和創作意圖相悖,實則不然。以The Road Not Taken作題目,加之sorry,Oh,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doubted,sigh等語句一方面流露出詩人對“未選擇的路”的感情好奇、惋惜、遺憾、無奈;另一方面對讀者進行規勸:既已做出選擇,並深知選擇必然帶來差異,就不要無謂地嘆息、懊悔,而應告別“未選擇的路”,義無反顧走那條已選的路。
3.多義性
詩歌辭彙的多義性決定了其闡釋空間的多重性。詩人將自己在詩中的身份定為traveler,既可以指林中過客,也可以指人生過客,而此詩看似描寫詩人秋日林中岔路駐足思索的場景,實則蘊含耐人尋味的人生哲理。最後一詩節沒有告訴讀者詩人選擇的路通向何方、結果如何,而用了具有多義性的sigh,可以指倍感寬慰的感嘆,也可以指充滿遺憾的悲嘆,為讀者留下想象思索的空間。
詩體韻律
這首詩共有四節,而且其中的每一節都是五行詩體。整首詩的韻腳均為ABAAB,既工整又平穩,全詩是屬於標準的五音步抑揚格詩行(iambic pentameter)。如詩的第一節,這首詩的第一節中末尾的單詞分別為wood,both,stood,could和undergrowth,而這些單詞的相應發音則又分別是:∣d∣,∣θ∣,∣d∣,∣d∣和∣θ∣,其對應的韻腳完全符合前述提到的ABAAB型。而且這首詩中的每一行都有10個音節,作抑揚格分佈,構成五音步韻律。縱觀這首詩的第一節和其餘的三節,其韻腳也完全符合ABAAB這種標準的五音步韻律型。
由於這首詩是詩人對自己人生歷程的回顧與反思,因此詩中的動詞大多用了過去時以示對往事的回憶。比如說動詞diverged,stood,looked down,bent,took,wanted,worn以及had trodden等。這首詩的基調,總體來說應該是比較緩慢和低沉的,而且還有一些遺憾嘆息之情。另外,這首詩整體上沒有什麼生疏、難以理解的單詞和古詞語等,詩人用詞比較樸實易懂,這也符合詩人作為現代詩人的身份。
哲學內涵
• 簡單與深邃的矛盾與統一
簡單與深邃是弗羅斯特詩歌的又一大亮點。弗羅斯特詩歌的魅力在於它貌似自然、直接和簡單,而實際上並非此。他曾說“我是一個十分難以捉摸的人……當我想要講真話的時候,我的話語往往最具有欺騙性。”勞倫斯·湯普森認為:“絕人多數弗羅斯特的崇拜者都被他那貌似簡單的詩歌藝術所迷惑,以至無法透視詩人所佩戴的微妙假面。”在弗羅斯特看來,詩歌的最高價值在於其意義的“隱秘性”。和弗羅斯特的其他作品一樣,這首詩雖然只是描寫了生活中一個普通情景,但它表現的卻是內涵及其豐富和深刻,具有普遍意義的人生哲理。這正是詩歌的藝術魅力所在。其所包含的內涵遠遠超過了詩歌文字表面所表達的內容。《未選擇的路》表面上看似很簡單,詩中的敘述者在清晨散步時來到了林間的一個岔道口,在他而前有兩條路可供選擇。一條路比較僻靜,另一條路則有紛雜的腳印,顯然平時行人比較多一些。但是在那天旱晨,那兩條路上的小草都還掛著露水,說明還沒人從那裡經過。經過片刻的猶豫,敘述者決定走那條比較僻靜的道路,因為那條道走的人少,更有探索的價值。但他雖然作出了選擇,心裡仍在嘀咕,假如選擇了另外那條路,他將會遇見些什麼樣的東西。
在詩歌的末尾,敘述者設想自己在多年以後向後人講述自己在這個旱晨所作出的選擇,並且感嘆在作選擇時的一念之差往往會造成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經歷。因此,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選擇比努力更重要,人生就是選擇,或彼或此,人們無時不在選擇。正是因為有不同的選擇,所以才會有千差萬別的結局,才會有千姿百態的人生。人總是在選擇中前進的。選擇,是搖擺於多種可能性之間的最後的決斷。由於結局是未知的,不可預見的,所以才讓人舉棋不定、左右為難。
• 自然與社會的矛盾與統一
矛盾是對立與統一的結合體。在弗羅斯特的人多數詩歌中都體現出詩人通過描寫自然的景觀來表達出對人生和對社會的思考。自然激發了作者的創作靈感,從而來幫助他排遣出自己內心世界的孤獨與惆悵。他的詩歌善於運用象徵的寫作手法,通過對自然景觀的描寫,透過對現實生活的折射,總能表達出深刻而又耐人尋味的人生哲理。《未選擇的路》作為詩人的一篇名作,也是最受歡迎的詩作之一,詩人在森林中散步,眼前出現了兩條路,而對這個岔路口,詩人的選擇猶豫不決,詩人也正是通過“路”這個自然景觀,來反映出在現實社會中道路的選擇之不易,“路”這篇詩作中僅僅是一個意象,而作者通過這個簡單的意象,把自然與社會這一矛盾對立體而引向了統一。在詩中的第三節,詩人儘管交代了“我”對另一條道路的留戀,但是卻寧願選擇一條人跡罕至的路。結合作者當時的現實生活,如果對於作者來說當時選擇在師範學院教書是一條暢通無阻的人道,那麼默默無聞的寫詩生活則充滿了艱辛與曲折,但是作者選擇了後者,儘管在驀然回頭時,詩人再回顧過去,他也會思考一下如果選擇前一條路或許會是另一番景象,這也是人之常情,這也是人們在漫漫人生道路上所而臨選擇時的困惑,為讀者留下了思索和遐想的空間。

評價

羅伯特·戴揚尼:弗羅斯特小心翼翼地避免直言這條路代表著什麼,以免限制它們可能的象徵意味。然而,他所表達的這種體驗的實質的確使這首詩涉及了人的一個根本問題:進行選擇的必要。
劉晨鋒:這首詩的巧妙之處在於:他僅僅描繪選擇,而以兩條路的形象略去了選擇的內容,使得這首詩具有內涵的開放性,這正是詹姆斯·考克斯在《羅伯特·弗羅斯特》一書中所說的:“詩的本身是不完整的,不能充分說明自身”,而讀者“將會被這首詩拽入類似的心境”。這首詩猶如一個巨大的構架,其中的內容有待讀者去填充,在其中體會自己的生活。這也正是《未選擇的路》的藝術魅力所在。

作者簡介


弗羅斯特的故居
弗羅斯特的故居
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詩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父親為記者,后從政,在兒子11歲時亡故。母親為中學教師,收入微薄,加之外祖父多病,一家人勉強維持生計。弗羅斯特曾就讀於達特茅斯學院和哈佛大學,但均中途輟學,在30歲之前的十餘年間始終靠打零工謀生。弗羅斯特自幼喜好文學,自學寫詩,20歲時在《紐約獨立報》發表第一首詩歌《我的蝴蝶》(My Butterfly)。20世紀初葉,赴歐洲進行創作和發展是當時美國作家的時尚,弗羅斯特為之所動,1912年舉家遷居英國,開始了詩歌創作的一個輝煌時期。
次年,他在龐德的幫助下出版了第一部詩集《少年的心愿》(A Boy's Will),1914年出版第二部詩集《波士頓之北》(North of Boston),其中包括許多膾炙人口的詩作,例如《修牆》(Mending Wall)和《僱工之死》(The Death of the Hired Man)。他由此獲得國際聲譽,隨後於1915年返回美國,在密歇根州立大學等多家大學任教。弗羅斯特曾四次榮獲普利策詩歌獎,獲獎次數之多,至今無人企及。1961年1月20日,弗羅斯特應邀在美國總統約翰·F·肯尼迪總統的就職儀式上朗誦詩歌“The Gift Outright”,因此舉世矚目。
他的其他主要詩集還包括《山間窪地》(Mountain Interval)等。弗羅斯特的詩風不是以新奇取勝,而是在傳統的詩歌形式上有所創新,他稱之為“以舊形式表達新內容”。他擅長以象徵性的手法描寫樹木花草等植物以及司空見慣的場景與意象,進而通過它們投射出詩人推崇的價值觀念。弗羅斯特始終是美國最受歡迎的詩人之一,這不能不說與他的詩風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