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道德責任

企業道德責任

企業道德責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履行倫理準則和道德規範。企業道德責任是較高層次的社會責任,分為內、外兩個方面:從企業內部來講,主要包括善待員工,關注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改善工作環境,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注重職工事業成長,讓職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從企業外部來講,包括遵守商業道德、平等交易、誠實守信,以及尊重自然、保護環境、珍惜節約資源能源等。

企業道德責任的含義大體有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從較為廣泛和普遍的意義上,企業的道德責任是體現在企業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精神文化責任之中的,同時又是同企業倫理建設密切相關的諸種責任的有機統一。而從狹義的視角來看,企業的道德責任是企業所肩負的對自己、對同道和對社會的道德義務的自覺承擔和精神擔綱,它在其精神實質上可以用“敬業求精、貴和樂群”來概括。企業道德責任的內化即為企業良心。企業良心就是企業道德責任的自我意識和自我評價。它由企業愛心、企業誠心和企業義心或公正之心所構成。

主要依據


企業道德責任的依據和理由主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首先,企業是一個追求利益並因此而形成利益相關者的經濟組織。在企業所從事的以贏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中,必然要與內部和外部各種利益主體發生關係。利益相關者是指企業行為對他們帶來嚴重影響或者是要承擔危險後果的那些個人和社會組織,包括員工、股東、顧客、用戶、供貨商、經銷商、債權人、政府、社區等。在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各種利益關係中,必然形成企業道德義務和責任的依據。
其次,企業是人們因社會契約而締結起來的法人組織。企業法人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程序設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獨立的財產,並能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組織。企業法人類似於自然人,它是根據企業自身的意志來行動的獨立的行為主體。企業所具有的獨立法人地位,是企業承擔道德責任的前提。國外一些經濟倫理學家用企業社會契約論來對企業的道德責任加以界說,認為現實或現存的社會契約是構成企業道德責任的重要源泉。
再次,企業還是自由意志和行為選擇的倫理主體。在倫理學理論中,責任的探討和歸咎是同人的行為能力、意志自由密切地聯繫在一起的。沒有一定的行為能力是無法承擔起一定的責任的,沒有一定的意志自由,也很難要他承擔一定的責任。企業是由大多數有行為能力和意志自由的人所建立起來的經濟共同體,理應承擔自己所應負的道德責任。作為具有獨立意志和行為選擇自由的倫理主體,企業應具有自身的道德責任意識和倫理精神。就像有道德的人是自己改造自己、自己發展和完善自己一樣,有道德的企業同樣也體現著主體自身的道德追求,是一群有道德的人的行為的整體化體現。

責任內化


企業道德責任的內化即為企業良心。企業道德責任與企業良心是密切相關的兩個範疇。一般地說,良心是一種意識到的責任感和自我評價能力。企業良心就是企業道德責任的自我意識和自我評價。企業良心以企業道德責任為具體內容,企業道德責任以企業良心為精神或心理依託。或者可以說,企業責任是外在的企業良心,企業良心是內在的企業責任,企業責任的內化即為企業良心,企業良心的外化即為企業責任。企業良心的有無主要是以企業是否意識到企業責任為判斷依據,因此說企業良心是企業倫理中一種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道德使命感,是企業全體員工在現實生活中由於自覺意識到應有的使命、職責和任務而產生的對他人、集體和社會應盡義務的強烈而持久的願望。企業良心是把企業責任轉化為企業集體和個人內在的企業道德需要並使之成為企業道德評價的內在尺度,是企業人群行為選擇和善惡評價的內在機制。因此,可以說企業良心是企業責任的心理依託和精神保障,強化企業責任重在培育企業良心。

三種道德責任


企業須承擔三種責任:
(1)對消費者的關心,比如能否滿足使用方便、產品安全等要求;
(2)對環境的關心;
(3)對最低工作條件的關心”。
普拉利還將企業的這三種道德責任視為企業活動最低限度的核心道德責任,認為首先企業有義務承擔最基本的道德責任,即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而又性能良好的商品和服務。其次企業應當關心環境和減少資源消耗。最後一個層次的道德責任指的是企業作為共同體的責任。這意味著企業起碼不能濫用道德責任。企業組織的這三種核心的道德責任,目的是為了保證最低水平的道德狀況。又說“我們所提出的三項企業道德要求可以為企業提供可行性、建設性的參考。最低的道德要求意味著企業應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而不危及基本的公共福利和共同的未來。賺錢與接受一定限度的道德要求是可以結合起來的”。普拉利關於企業最低限度和核心道德責任的論述對我們研究企業道德責任的具體內容是頗富啟發意義的。從較為廣泛和普遍的意義上界定企業的道德責任,企業的道德責任是體現在企業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精神文化責任之中的,同時又是同企業倫理建設密切相關的諸種責任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