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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
宗教概念
猶太教與基督教中的魔鬼來源於猶太聖經,也就是基督教的舊約。
原文的意思是毀謗者,也指撒旦,在聖經中是一個與上帝對抗的大能的靈體,也是當前人類世界的統治者。因此在猶太教和基督教聖典中這個詞具有單一指代意義。
魔鬼定義:不願順從神的人的私慾是魔鬼。
然而在其它文化中,魔鬼的含義有所變化,但是普遍認為這個詞含有貶義成分。
猶太教與基督教中的魔鬼來源於猶太人的聖經,也就是基督教的舊約。
魔鬼:英文中的“devil”和“demon”都可中譯做魔鬼,但當以大寫字母開頭的“Devil”表示時,則屬專有名詞,指那唯一的魔王撒旦。“demon”來自希臘語中的“daimon”,原意為“神”,後來被貶低使用,以表示鬼王的奴僕。魔鬼一詞有說讒言,中傷人,誹謗者,惡魔之意。
撒旦:原為希伯來人和亞蘭人所使用的魔鬼名稱,新約時代仍用此名。原為反對者,敵對之意,希臘文之英譯為en:Satan。有說稱撒旦原為侍奉神的天使,但受想超越神的野心而墮落變成魔鬼。
古蛇(古en:Serpent):原為希臘文,英譯為Ophis,原意是蛇。聖經以蛇來表徵魔鬼。
大龍:希伯來語,英譯為Tannin,有殘忍,吞噬之意。中譯有野狗,大魚,大蛇等。新約希臘語英譯為en:Dragon,中文譯為龍。此處所指之龍,與中國傳說之龍當然不相同。
魔鬼的其他名稱:惡者,污穢的靈,世界的王,世界的神,邪靈,仇敵等。
在宗教定義中,魔鬼指引誘人犯罪的惡鬼;神話傳說中指迷惑人、害人的鬼怪。
根據天主教傳統,上帝創造了天使,但是部分天使由於驕傲,有三分之一的天使墮落,和上帝為敵,在世界誘惑人類,成為了人們口中的魔鬼。其中領導的墮落天使叫做撒旦。這個說法沒有聖經正典的依據。
猶太教則直截了當地認為魔鬼是上帝的仇敵。
誘惑–魔鬼和邪靈正不遺餘力地迷惑人類,《聖經》中就有魔鬼誘惑耶穌的記載。
災難–任何看來異乎尋常的事情,例如原因不明的疾病、突發的死亡、不佳的收成等,都被指是魔鬼引起的。
雖然魔鬼擁有一些權柄,專管幽暗世界(路4:5-7;弗2:2,6:12),掌死權(來2:14),但它的能力,權柄有限,如埃及的術士(出7:11,18-19),無法超越神的限制(伯1:12,2:6;可1:27)。
雖然魔鬼有權柄掌握幽暗世界,掌握死權,不過蒙主救贖的基督徒不在魔鬼的權下(約壹5:18);反而魔鬼終必被神處刑,扔入永死的火湖裡,這就是魔鬼的結局(啟示錄20章:10,21章:8)。
《聖經》《約翰一書》三章8--9節: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雅各書》四章7--8節: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
魔鬼--宗教畫
正如《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說,教會的官方聲稱:“教會堅信天使和邪靈的存在。”
近年來,天主教神學家們採取折衷辦法,小心翼翼地在天主教官方教義和現代思潮之間,保持不偏不倚的態度。
《不列顛百科全書》說:“自由主義基督教神學傾向於把聖經里對撒但的描述,當成對邪惡的一種‘擬人化描繪’,認為撒但並非真正存在,只是虛構出來,象徵宇宙中的邪惡情況和程度而已。”論到基督新教的看法,這本百科全書又說:“現代自由主義基督新教信仰傾向於否認魔鬼是一個實際存在的靈體。”
諸神有善有惡,卻沒有一個操縱一切的罪惡之神。兩地的哲學家都主張世上存在兩種相互對立的法則。恩培多克勒認為“愛”與“鬥爭”這兩種力量相互作用;柏拉圖則認為世上有兩種精神,分別是善和惡的本源。喬治·米努瓦在《魔鬼》一書中說:“古希臘和古羅馬的異教信仰並不主張有魔鬼存在。”
佛教之“魔”有兩種:第一是指魔羅,即第六天魔王,是居於天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之天人,喜歡阻礙修行者修道;典籍記載其曾對悟道前之佛陀施以誘惑。第二種是泛指阻礙修行者悟道之有形無形外在內在事物、障礙、擾亂、破壞,又稱“魔”、“障”。
中國古書中提到的魔鬼:《南史·梁紀中·武帝下》:帝曰:“斯魔鬼也。酉應見卯,金來克木,卯為陰賊。鬼而帶賊,非魔何也。孰為致之?酉為口舌,當乎說位。說言乎兌,故知善言之口,宜前為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