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場
京劇樂隊中打擊樂器的總稱
與“文場”相對。傳統武場樂器大致有鼓板(單皮鼓與檀板),大鑼,鐃鈸,小鑼以及大小堂鼓,水鈸,大鐃,小鑔鍋,齊鈸,梆子,星子(碰鐘),小湯鑼,大篩鑼等。現有的還增加了吊鈸,大鈸,定音鼓等。過去也指打擊樂的樂師。目前劇團中有時也沿用這一名詞。戲曲名詞。“場面”之一部分。同“文場”相對。指樂器中的打擊樂,如京劇的大鑼、小鑼、鐃鈸、堂鼓等。
由檀板、單皮鼓(檀板、單皮鼓合稱為鼓板)、大鑼、鐃鈸、小鑼五件樂器組成。
鼓板在京劇樂隊中是起指揮作用的樂器。這四件樂器,通過鼓板的指揮,大致有三種不同配置方法:
1.以大鑼為主,鐃鈸、小鑼為輔,因大鑼音響豐滿,色彩鮮明,力度強,故多用於劇中大場面活動,或表演節奏明快、情緒強烈的場合。
京劇
3.大鑼、鐃鈸都不用,只以小鑼單打,因小鑼音響清淡,故多用於較為安詳、平靜的表演。武場除以上四件基本樂器外,還包括其他一些打擊樂器,如:大堂鼓、小堂鼓,在伴奏大開打時,或文場演奏曲牌時加用,水鈸、大鐃,常在伴奏水戰場面時加用,有時大鐃也可代替大鑼使用;小鑔鍋,與小鑼配置,常為戲中走邊及一些機警靈便的舞蹈動作伴奏;齊鈸、木魚、梆子、碰鐘(撞鐘、星子)、小湯湯(很小的場鑼)等,在文場演奏曲牌時,選擇其中一些樂器做打板用,其中小湯湯是隨著曲牌旋律打花點兒用;大篩(即大型的銅鑼)常在文場吹奏大嗩吶曲牌時,為增加威武雄壯氣勢而用。
武場是戲曲樂隊的重要組成部分,節奏鮮明,幫助演員準確表演人物情緒,烘托和渲染舞台氣氛,演員在台上表演,不論你是生、旦、凈、末、丑,還好似獅子、老虎、狗、不論你是唱、念、做、打、舞,都離不開打擊樂、武場。有了武場的伴奏,才稱之為戲曲。戲曲的表演才有節奏性,才更有藝術感染力。
在打法上可歸納為四種基本點子:
2. 以“倉七台七”長錘型為主及其變化形式,包括快,慢長錘,一錘鑼,搖板長錘(鳳點頭)等。
3. 以“倉台七台”閃錘型為主及其變化形式,包括閃錘,滾頭子,紐絲等。
是配合演員的身段動作、念白、演唱、舞蹈、開打,使其起止明確,節奏鮮明。此外,舉凡場次、段落的轉接,唱、做、念、舞之間的相互銜接;舞台情緒氣氛的渲染與轉換等,也多用鑼鼓來統一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