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動文物
可移動文物
可移動文物”指館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即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國家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單位以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或民間收藏。
“文物調查及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項目於2001年啟動,截至2010年底,已全面完成了全國文物系統博物館全部館藏珍貴文物數據的採集工作,共採集文物數據超過166萬條,其中一級文物數據4.8萬餘條,累計拍攝文物照片近387萬張,錄入文本信息3.05億字,接收數據總量15.16TB,基本摸清全國文物系統館藏珍貴文物家底。
國家文物局擬於2012年至2016年開展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對國有單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佈保存現狀及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現狀等基本情況進行普查統計。
可移動文物普查,主要是對文物藏品信息進行登錄採集,並通過數字化方式進行傳播。對於文物藏品信息的採集 最重要的就是拍攝工作,整體的拍攝以及一些細節、微距的拍攝,譬如不同字畫的在不同倍率拍攝的筆觸效果圖,不同年代的瓷器在不同倍率下拍攝的氣泡效果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