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農業局

龍泉市農業局

1. 2. 4.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參與制訂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民奔小康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2、參與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改革方案,穩定和完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維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主管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主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資金融通、審計工作。
3、編製全市農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擔主管產業結構布局的調整,資源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業技術推廣等專項資金和農業技術推廣基金,參與全市農業基礎設施有關建設的管理;參與調控和管理全市農業發展資金。
4、參與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引導生產;主管農業經濟信息工作;參與農村扶貧政策的制訂和實施。
5、參與研究制定全市“菜籃子工程”的規劃、政策、協調實施,組織協調農業系統農副產品加工流通;研究提出農用生產資料的度和中長期需求計劃,負責抗災救災種子、柴油、化肥等農用物資的分配工作;參與計劃內農用生產資料的分配工作。
6、主管全市動植物檢疫、獸葯管理、農機監理、種子(種苗)管理、種畜禽管理、食用菌種管理、飼料質量管理、獸醫衛生監督、蔬菜基地建設保護、參與基本農田保護,負責實施農業技術推廣等農業行政法規。
7、負責全市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广部門的協調管理工作;編製農業科技發展規劃,參與組織重大農業科技攻關以及成果的評定管理工作;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農業幹部職工成人教育;指導農民職業教育和農業宣傳工作;負責農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農民技術職稱評審管理,負責農業豐收計劃的實施管理和農民“綠色證書工程”的組織實施管理,主管農業廣播學校。
8、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指導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和管理農民專門協會、研究會。
9、負責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10、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 科教信息科
3. 農村經營管理科
4. (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5. 農村發展科
6. 農政科(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7. 農作站
8. 經作站
9. 獸醫站
10. 種子公司

單位地址


龍泉市中山東路1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