嘯秋小學

嘯秋小學

嘯秋小學,屬於教育機構,該學校的類型是小學。學校坐落在三垟街道池底村,現有班級12個。

學校簡介


教師23名,學校佔地面積8890,建築面積2450.

發展過程


本校歷史悠久。1929年(民國18年),周衡平先生創辦蒙學。1940年(民國29年)改建為三垟初小,校長何紀齡。抗戰時期易名為永嘉縣第三區后垟初級小學,代理校長周南毅。1944年升格為三垟中心學校,校長同壽鶴,1947年張崇中任校長。1952年發展為完全小學,校長葉顯更(後由楊眉眉繼任)。1954年,仰洪元任校長。1966年到1976年學校改名為“反修小學,潘金玲、邱加足、方華三位同志先後擔任校長。1978年,學校更名為“三垟憲二小學”,到1988年,陳成文、潘啟炯,賈步清、陳建一、王朝宗同志相繼擔任校長。其後學校幾經變遷。在2004年改名為”三垟二小”,2008年又改名“嘯秋小學”。

學校方位


校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三垟街道三茶路268號
學校施教區
垟河村、應譚村、園底村、池底村、樟嶴村

招生原則


(一) 堅持“就近、免試、免費”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根據戶籍所在地到劃定的施教區學校相對就近入學。各中小學按規定接收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少年) 入學,嚴禁以組織考試或變相考試方式擇優選拔新生,嚴禁以學生的成績或獲獎證書作為入學的條件或依據,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
(二)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陽光招生”,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完善錄取工作機制。各校要認真做好招生公示工作,做到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入學資格、報名時間、報名材料、招生辦法、錄取結果“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 堅持“面向全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原則。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弱勢人群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學校所招學生按常態分班,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快慢班等。
學校招生對象
公辦中小學的招生對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 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 甌海區三垟街道區域內部隊現役軍人、持有人才居住證引進人才的子女。
(三)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為甌海區三垟街道合法出國(境)並具備有效證明材料的歸僑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四) 非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其父母有甌海區三垟街道房屋產權的適齡兒童(少年)。
(五) 根據《 甌海區義務教育階段新居民子女就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溫甌政辦發〔 2013 〕63 號)精神,凡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新居民子女,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暫住本街道內的新居民子女,同時具備以下 6 個條件的,可在我街道申請免費接受義務教育。
1. 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本街道,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
2. 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本街道有相對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辦理房屋許可租賃合同手續一年及以上);
3. 其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街道領取《居住證》(或 《臨時居住證》 ),並至報名時已在我街道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
4.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我街道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經人力社保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或在本街道經商並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一年及以上;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於6月底前在我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2014 年起,至每年6 月底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需一年及以上;
6. 其父母雙方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學校招生特例
(一) 國家和省規定的烈軍屬等子女確保優先安排公辦學校就學。
(二) 下列人員子女可享受照顧安排公辦學校就學:
1. 區級及以上見義勇為者;
2. 省綠葉獎獲得者、區級及以上勞動模範;
3. 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專業人才、區級及以上優秀骨幹教師(第二層次以上)等高層次人才;
4. 區委、區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幹部;
5. 當年區級及以上尊師重教先進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和尊師重教個人;
6. 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需要照顧對象。
學校招生程序
根據“就近、免試、免費”入學原則,實行分批錄取招生辦法。各校原則上按照下列批次順序招生,各中小學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招生實施細則。
第一批:施教區對象(含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引進人才、歸僑華僑、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積分入學”政策錄取的新居民子女;照顧對象的子女)。
第二批:父母在施教區範圍內有房產證的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區範圍內有房產證的非甌海區三垟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四批:居住在施教區範圍內符合條件的甌海區三垟街道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納新居民子女就學的公辦學校,其中父母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子女優先給予安排就學。
公辦學校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順序分批招收學生,當上一批學生錄取後有剩餘學額,可啟動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學生。若報名學生少於該學校剩餘學額時,學校應如數錄取;報名學生人數超過剩餘學額時,採用電腦派位(搖號)或隨機抽籤的方式招生,額滿為止。
學校招生紀律
(一)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家長及社會十分關注。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
(二) 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和招生程序及時間安排組織招生,特別要嚴格把關年齡、範圍和條件,確保本施教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學。
(三)要嚴格按照區教育局下達的事業計劃數招生,對隨意增擴班級和班額、擅自招收未經區教育局審核批准的學生,不予建立學籍。若確需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的,須事先向區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四) 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檢查和監督。對違規招收的新生和插班生,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並責令學校將其勸回原就讀學校或原戶籍地學校就讀。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的行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行為,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學校文化


校訓

愛在
校歌
樂育英才
愛在嘯秋
追求知識共聚一堂
大羅山下
三垟濕地之中
八十載風雨路
開出多少桃李
笑春風
聽鈴聲
幾許寒暑
喜相守
匆匆歲月
正是讀書時